2021年广西百色平果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乡镇财政所惠农资金专管员1名、财政局局机关工程造价评审员3人、财政局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3日-2001年1月13日之间出生);
3、专业和学历要求:
乡镇财政所惠农资金专管员: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税收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政局局机关工程造价评审员: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政局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面试分数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员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结果仍达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发生《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776-5835679。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财政局人教育股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财政局。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35679(平果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附件:
1.平果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平果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7日
2021年广西靖西市商务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靖西市商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靖西市商务局招录的协管员为非正式在编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二)岗位招聘计划
协管员9人。
二、招聘条件
1.原则上面向靖西市户籍人员;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专业要求:化学化工类、食品科学类、生物类、农业科学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护理学、其他医学类专业及行政管理类、文秘等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靖西市商务局(幸福广场对面口岸办证大楼7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关复退证件材料。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超过或等于9人的,跟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不足9人的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四、待遇
(一)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工资待遇根据《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即2000元/月/人(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年度考核合格者还可享受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全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三)由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
靖西市商务局 0776-6212143、6225577
2021年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公告
根据防编办发[2020]6号《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经我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我校将在2021年招聘并聘用后勤(控制数)6人。
本次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特殊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28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详见附录《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后勤(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2年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至5月28日,上午8:30-11:25,下午14:30-17:00 。
(三)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行政楼一楼后勤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度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计划表》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考核与录取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咨询电话:韦老师0770-2208828 ,1857706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