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再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3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新竹路4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508室。

  
2.邮递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南宁市新竹路4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508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报名日期。)

  
3.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咨询。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doc

  
2020年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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