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高,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专业条件:汉语言文学、经济学、计算机、理工、综合类等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应聘人员请填写《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简历等个人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
三、岗位福利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规定的聘用工作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13877024005
联系人:黄团
报名邮箱:fcgfgwdjb2021@163.com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政府大楼二楼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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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简章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者或相关的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城路荣桂建材城13栋2楼招商局办公室收,邮编3258009(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325800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覃金冰,联系电话:0770-3258009。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工资及相关待遇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补贴,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
(二)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康复教师及护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残障儿童康复教师和残疾人托养护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康复教师5名;
(二)托养护理师(员)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讲奉献,有爱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康复教师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托养护理员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教育学类专业、康复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护理人员放宽至中专学历,特别优秀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7.取得书或康复治疗师(护理)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处分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处分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内容
(一)康复教师:主要负责听障、智力发育迟缓、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教育工作;负责家庭康复指导、亲子早教工作;负责收集、登记、整理归档救助对象的康复资料;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
(二)托养护理师(员):负责托养对象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需要上夜班。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填写《2021年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康复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资料接收后不再退还。
面试:报名结束后,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体检:由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康复中心责组织,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公示及聘用:经面试择优录取,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来院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检检测、接受健康码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检检测异常不予以接待。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投递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报名。电子邮箱:fcgskfzx@163.com;或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长山路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或直接到单位报名。联系人:黄中俊,联系电话:0770-2813165、18077070608;冯延群,联系电话:13036909516。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一)聘用教师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满勤奖+资质工资+兼职工资+月绩效工资,共7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托养护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助+年度绩效工资,共4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300元起,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招聘计划岗位出现空缺时,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序替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防城港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