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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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x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xls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pdf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优先。
(二)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财务软件、电脑操作,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文秘、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悉WORD、EXCEL、PPT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三楼329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电话:0770-2833669;电子邮箱:rjk2833669@163.com;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1. 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发放。
2.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底薪3300-3500 元/月,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缴纳,享受工会会员等待遇。聘用期满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4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资料推荐:1、事业单位系统班全新上线(综合+职测)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4月6日至4月12日)
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要求,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21年5月22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2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事项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区直各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区直各招聘单位须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10:00至5月22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须在规定时间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区直各招聘单位须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拟于2021年8月中旬。
面试资格复审地址:详见各招聘岗位计划表。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区人社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区人社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按面试公告的时间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1年8月下旬。
6.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区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区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0-2861177(招聘政策咨询),
0770-3235192(报名技术咨询)。
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