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上思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防城港市上思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防城港市上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5名)》已于2021年4月6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防城港上思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fcg.gxrc.com/

  点击进入:2021年防城港市上思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2021年防城港市上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优先。

  (二)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财务软件、电脑操作,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文秘、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悉WORD、EXCEL、PPT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三楼329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电话:0770-2833669;电子邮箱:rjk2833669@163.com;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1. 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发放。

  2.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底薪3300-3500 元/月,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缴纳,享受工会会员等待遇。聘用期满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2021年9月28日

  附件: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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