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行政审批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1日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山县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耐心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9日-2003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一)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需求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
3.岗位职责:从事办公室文秘、材料撰写等工作。
4.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有培养潜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
(二)网络技术岗位(1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需求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信息工程、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岗位职责:
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日常维护、新媒体运行维护工作。
4.岗位要求:
(1)精通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熟悉主流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
(2)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配置、管理,具备较强的网络及计算机疑难故障的诊断和排错能力。
(三)效能督查岗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若有相应岗位经验2年及以上,可降低至中专)。
2.需求专业:会计与审计类、统计学类、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3.岗位职责:
(1)负责人员管理、岗前培训、评优评先工作;
(2)负责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人员年度考核评定工作;
(4)负责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纪律方面);
(5)负责投诉处置工作。
4.岗位要求:
(1)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排版/Excel数据统计和处理/PPT演示等);
(2)熟悉常用的公文规范,能够起草一般性的文件;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处理和解决各类人际关系和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4)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有相关岗位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档案管理岗位(2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需求专业:专业不限。
3.岗位职责:
从事档案整理归档和查询服务工作。
4.岗位要求:
(1)能够熟练使用办公应用软件;
(2)工作热情,能够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较强的再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所需材料:《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驾驶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聘相应岗位应附,其它可无)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备查);有作品展示的,亦可另附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所需材料采用扫描件形式并整理为压缩文件发送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字样,各材料扫描件注意分类命名),报名邮箱:spjrcg@163.com。
(二)资格审查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按1:3组织相应岗位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1:1比例进入体检;
3.面试内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4.面试注意事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灵山县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因以上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服务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岗位。
四、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的,基本工资28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在每个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二)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者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其本人参加面试等事项的,本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本次招聘,没有进入面试或录用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管,不再归还;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7-6422080
联系邮箱:spjrcg@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华源大厦五楼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区
点击下载>>>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结合防城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人数:50人;
(二)招聘岗位:区禁毒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被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具有吃苦耐劳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医学、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
2.具有禁毒工作经验;
3.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工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3232691;3230082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防城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网上报名:防城区司法局邮箱fcsifa@sina.com,联系人:禤思杏,联系电话:323269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良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面谈合格的人选,择优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试用
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社工是由政府出资,区禁毒委统一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招录,由区司法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区禁毒委指挥和监督下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
2. 聘用后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五险”),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2.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防城港市防城区禁毒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