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玉林市第三高级中学等9所学校招聘175名教师公告
2023年第三高级中学等9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中学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办批准用编,公开招聘教师175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175名,其中城区学校111名,乡镇学校64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岗位的。尚未取得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的;
9.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宣讲大厅。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2.南宁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将于3月12日前公布剩余岗位时确定)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及3月8日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签约后剩余岗位(剩余具体岗位于3月12日前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书(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
(4)书;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6)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和招聘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城区学校采取测评+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乡镇学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1.测评(城区学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50分。
(2)笔试人选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类毕业生除外)。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群)。
(5)其他要求: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城区学校根据测评成绩+笔试成绩、乡镇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类毕业生免笔试,测评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比例名额)。
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报考岗位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5)其他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
(6)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再以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签约人选,如再不能区分,另增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5-8222648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32970 教育局人事股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4人公告
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局直属学校对教学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玉林市教育局直属5所学校定于2023年9月面向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共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场次、时间、地点及岗位
(一)第一场次
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4:00-18:00
地点:重庆大学A区校园团结广场(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该场次只接受现场咨询,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地点设在第二场次。
(二)第二场次
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8:30-14:00
地点:武汉大学宋卿体育馆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高中和中职教师24名,具体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报考玉林高级中学岗位的,研究生及本科专业都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的。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结合玉林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玉林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学历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书、成绩单等个人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发到应聘学校邮箱(附件1)。
3.注意事项:(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8:30-14:00。
2.现场接受应聘报名。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核合格的将扫码进入招聘群,并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填写有关信息提交。
4.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务必手写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验讫后留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验讫后留复印件;
(6)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群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以及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将在招聘群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群通知,以免错失面试机会。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玉林市第一中学0775-2080909
玉林市田家炳中学0775-2689478
玉林市第十中学(玉高南校区)0775-3890028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775-3894851
附件:1.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3.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2023年广西玉林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3人公告
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玉林高级中学对教学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玉林高级中学定于2023年10月面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对象及岗位
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8: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招聘对象: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教师13名,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本科毕业的应聘者应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也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的。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结合玉林高级中学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学历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书、成绩单等个人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发到学校邮箱(ylgzrs@163.com)。
3.注意事项:(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8: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将在玉林高中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2.现场接受应聘报名。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核合格的将扫码进入招聘群,并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填写有关信息提交。
4.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务必手写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验讫后留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如无可暂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验讫后留复印件;
(6)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群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以及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将在招聘群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群通知,以免错失面试机会。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10分处理;(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就业补充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提供,如需了解协议内容的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电子邮箱:ylgzrs@163.com
附件:1.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玉林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广西北流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目前有12人辞职。为使空缺岗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一式两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9)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报考,还须提交退休批文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确认)。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