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警辅)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玉林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出生)。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8.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2021年2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0.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8日(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二,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有加分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9:00—10:30。
3.地点:报考交通管理大队、容县看守所、监察委看护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楼会议室;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者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米X4往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10米X4往返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1.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凭相关证书、证明总分加3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毕业生;烈士子女的可以简化招聘程序。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勤务辅警月工资为280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到容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的考生须出示当日健康码备查和佩戴口罩,且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考生进入考点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招聘1人公告
玉林市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作人员力量,福绵区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一)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中文应用、新闻学类相关专业;中员有写作特长的优先选聘。
(二)热爱乡村振兴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有基层工作经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月15日;
(一)网上报名。报名请把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扫描发到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fm2228181@163.com)。
(二)现场报名。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福绵区原水产畜牧局二楼)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有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3.所获奖项等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四、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初定时间:2022年2月16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为两年,原则上实行两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三)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2000元/月(不购买五险一金),正式聘用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228181(请在工作日时间内咨询)。
玉林市福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广西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辖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
5.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至1月26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玉林市旧市委大院内)。联系人:王泽,联系电话:0775-2080056。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1.《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我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广西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招聘办法
(一)采取面试招聘办法。经现场报名,查阅个人相关资料,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的公告栏公告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面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西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因聘用人员出现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在内)。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同业务科室之间交流调整工作岗位的,招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再确定是否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经录用后原则上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职。
(五)被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工资按有关部门批复的额度发放,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和告知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775-2080056(玉林市医保局秘书科)
附件1: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公告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0名,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边远派出所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男性要求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要求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不得报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北流市城西二路18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北流市公安局派出的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在北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米≤5′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北流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
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纸质闭卷集中方式集中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在笔试公告中明确。
3.照顾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加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通知中明确。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考察。考察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和体检同步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七、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2831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6236030(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附件: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