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乡村教师39名公告

  2021年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完成今年招聘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等文件规定,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共39名,其中初中23名,小学12名,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玉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实名编教师和控制编教师)和特岗服务期教师;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经现场审核合格,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

  2.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先行报名。

  4.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5.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6.报名地点:玉林市锡昂中学(原玉林市第三中学),玉林市人民中路55号。

  7.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21年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标准1寸红底免冠正面彩色照),提前如实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毕业证⑤学位证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⑦荣誉证。报考人员提供的核验的原件一经审查无误后当场退还。

  (4)报名程序:①找到自己报考岗位的工作组②给工作组人员审核材料③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④扫描二维码(见现场)登录报名小程序填写《2021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登记表》, 按提示规范填写,并于7月30日17:30前提交方算报名成功。

  (5)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可进入面试,如相同岗位出现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将对该报考岗位人数及招聘人数进行细化,分设为A、B、C、...小岗位,分设小岗位原则:按报考者报考时间(按报名小程序为准)顺序划分,招聘人数按考场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细化岗位在面试公布时进行公布。

  进入面试的具体名单将于8月2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中公布。

  8.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的报考者要正确佩戴口罩,提交本人健康绿码,配合做好体温测检工作。凡体温≥37.3度者不能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可亲笔撰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1. 面试方式:初中、小学岗位采用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12分钟)方式进行,幼儿园采用试讲(试讲时间6分钟,备课时间8分钟)+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使用教材版本不限,题目由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按入闱方式封闭命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 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

  3. 地点: 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

  4. 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以下方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如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5.同分处理办法。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各类优先政策,如不能区分执行以下优先次序:①普通高校学历高者;②师范类专业者;③有教育经验者(以在公办学校教龄长者);④专业对口者;⑤中共党员;⑥英语水平等级高者;⑦教师资格专业对口、学段高者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高者。如还不能取舍,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成绩在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校门口张贴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由玉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选岗

  选岗时,按岗位(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学科),如同一学科岗位的成绩相同,由择岗人员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聘用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放弃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按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一经录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四、待遇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玉州区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受聘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编制部门登记备案,

  由玉州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

  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乡村教师39名公告

  七、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监督电话:0775—229416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监察组)

  咨询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1年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玉州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乡村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辅警2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六)持驾驶员资格证E证(即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材料:

      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如实填写《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五、考试:

      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体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笔试程序。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题库(见附件2)公布于北流市公安局网站、“北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下人员可以加2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北流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考察工作。

      (二)体检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九、补录:

      考生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出现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考察、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岗位设置.xlsx

      附件2:北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练习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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