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名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财会类岗位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引进聘用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主楼404室),联系电话:0779-3073430。

  4.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填写《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5.资格审查:海城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谈资格。

  6.领取考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2.面谈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

  3.面谈方式: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批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谈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谈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谈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谈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谈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名人员的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面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海城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采取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实际需要以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后,结合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结果,原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

  2.享受的待遇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待遇按照《北海市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0779—3073430)

  1.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年龄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职称要求

  

  招聘对象

  范围

  

  联系地址及电话

  

  备注

  

  1

  

  海城区财政局

  

  工作人员

  

  1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

  

  经济学类[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

  、会计与审计类

  

  无

  

  面向社会

  

  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主楼404室

  0779-3073430

  

  2.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5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资质范围内的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开展;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建立自治区应急环境监测网络,负责自治区跨区域的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全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及考核等。

  二、招聘岗位

  大气监测综合岗1名、分析测试岗2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及资质要求:具有大气监测、分析测试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名企招聘专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开展,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与报名表制成压缩文档投递到我中心邮箱jczx@sthjt.gxzf.gov.cn,文件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大气监测综合岗)。

  2.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者。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严格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

  3.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我中心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四)档案审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招聘办公室负责查阅审核档案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结果,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调整拟聘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六)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调整拟聘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七)备案及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招聘办公室将拟聘人员情况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771—5303485

  纪律监督小组:0771—5773963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梅、秦0771—5303485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9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根据岗位条件不同,考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5,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2个工作日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6至岗位18,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或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或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1--2636290。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广西)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8日至2003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政府门户网下载《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北流市陵宁路0008号市政府办公楼6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须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四)考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办法

  依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1月初前。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共北流市委统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8602  (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

  监督电话:0775-6200781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统战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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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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