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07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市政管理股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以上岗位均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电脑操作;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材料写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20--35周岁,有以上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为主。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5室。

  (四)报名电话:0777-3892395电子邮箱:qbzjbgs@126.com。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1份、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由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熟悉情况、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待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照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市政管理股工作人员参照钦北区城管执法大队协管员工资标准。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日

2020年广西桂林医学院诚聘英才242人公告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绿树成林处,隐隐桂医园。桂林医学院坐落于驰名中外的山水名城——中国桂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高等学校。学校目前有乐群、东城和临桂三个校区,20个二级学院(系、部),7所附属医院,22所临床教学医院,6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3个类别专业型硕士点,以及各级关键点实验室10个。学校还是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有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中心、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关键点研究基地。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广泛招聘人才。无论您是刚刚毕业的博士,还是享誉学林的专家教授,如果您喜欢桂林的山水,喜欢桂林深厚的文化底蕴,更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美丽的桂医都是您最好的选择。我们已经为您准备了优厚的条件,良巢已筑,只待您来栖!

  薪酬待遇:待遇还行,一般高校能给的我们都能给。另外,如果您选择我们,学校将直接提供30万-1000万元的人才引进津贴。无论您目前是否取得职称,一旦聘用皆可享受内聘副高级职称待遇;如果您已取得副高级职称2年及以上,可享受内聘正高级职称待遇;如果您被评为学术、学科带头人,除了可享受内聘正高级职称待遇外,还可享受每月2000-4000元的“带头人”津贴;如果您被聘为硕导、博导,每月还有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硕导、博导津贴;如果您是足够优秀的博士教授,年薪100万元也是有可能的。

  安居住宅:寒舍三两间,跟您工作的临桂新校区一街之隔,毗邻临桂新区政务中心和两江国际机场,办事和出行都较便利。房子不大,面积120-160平方米不等。里面可厨可书可下榻,功能全凭个人喜好。房子属于教职工集资住宅,价格目前只有周边房价的一半,但是属于可上市交易的商品房。住宅区住的都是学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斯是陋室,邻里德馨。新房估计要在一年半后才能交付,不过我们将在交付前为您提供每月1000-1600元的租房补贴。简在当下,往后可期。

  家属安置:学校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如果您有配偶,学校将帮助您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让你们能够一起走在桂林的街头,吃一碗热腾腾的米粉。如果您无需解决配偶工作,也可额外获得10万元人才引进津贴。

  学术科研:入校之初,学校即为您提供科研启动基金5万-10万元,同时您可依托学校平台,享受西部地区待遇,更容易申请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地区项目)。此外,自治区对科研项目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只要您足够努力,就可以轻松获得十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经费。此外,学校可推荐您申报“优秀教师出国项目”“千名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等各类培训项目,帮助您出国进修,开拓视野,改善素质能力。如果您足够优秀,还可推荐您申报“八桂学者”“广西十百千人才”“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卓越学者”等近二十类人才称号项目,享受配套的自治区财政拨款待遇。公派外出进修学习期间,仍可享受在职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桂林是首批国家级旅游发展特区之一,也是国家首批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之一,生态宜居发展诱人。秀丽的山水风光,深厚的文化底蕴,选择桂林您一定不会后悔。而新时代扬帆起航的桂林医学院,更是朝着“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良好声誉的医科大学”的目标迈进,选择桂林医学院,您更加不会后悔!来吧,亲爱的朋友,来桂林走走,来桂医走走,您往返的旅费我们将全部报销!让我们一起行走在桂林的街头,尝尝桂林的米粉,闻闻桂花的清香,感受桂林山水人文的别样魅力。我们真诚地期待您的到来!

  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5、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招贤纳士计划

  A:我们的校本部虚位以待(高层次人才、博士、教授)

  

  部门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

  

  基础医学院

  

  30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3680192,

  13978337791

  邮箱:17256698@qq.com

  

  组织与胚胎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生理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生理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病理生理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及相关专业

  

  寄生虫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病原生物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微生物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微生物学

  

  免疫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免疫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数理教研室(物理组)

  专任教师

  

  医学物理、软物质物理方向

  

  数理教研室(数学组)

  专任教师

  

  数学或统计学相关专业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专任教师

  

  医学及相关专业

  

  基础医学研究所

  

  5

  

  科研人员

  

  医学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5891230,

  18107730920

  邮箱:834276570@qq.com

  

  广西肿瘤免疫与微环境关键点实验室

  

  12

  

  科研人员

  

  医学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5977324936

  邮箱:jiangshaofeng98@foxmail.com

  

  广西糖尿病系统医学关键点实验室

  

  10

  

  科研人员

  

  医学及相关专业、免疫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生态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367639935

  邮箱:408803577@qq.com

  

  广西脑与认知神经科学关键点实验室

  

  10

  

  科研人员

  

  医学、生物学相关专业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5895196,

  15978050954

  邮箱:sjswx@glmc.edu.cn

  

  广西肝脏损伤与修复分子医学关键点实验室

  

  10

  

  科研人员

  

  医学统计学、生物统计学、生物信息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医学、生物相关专业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3667838580

  邮箱:604655840@qq.com

  

  药学院

  

  35

  

  药剂药动教研室

  专任教师

  

  药剂学、中药药剂学、制药工程学

  

2020年广西桂林医学院诚聘英才242人公告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907739966

  邮箱:yxy@glmc.edu.cn

  

  药物化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天然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分析药分教研室

  专任教师

  

  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药理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药理学或中药药理

  

  无机物化教研室

  专任教师

  

  无机化学或物理化学

  

  生药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生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

  

  临床药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临床药学专业、药事管理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

  

  药物研究所

  科研人员

  

  药学及相关专业

  

  临床药理研究所

  科研人员

  

  临床药学及相关专业

  

  生物技术学院

  

  20

  

  生物医学研究所

  科研人员

  

  生命科学或医学领域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3557331783

  邮箱:swjs0464@glmc.edu.cn

  

  细胞与遗传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遗传学或遗传学

  

  生物医学工程教研室

  专任教师

  

  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

  

  生物技术教研室

  专任教师

  

  生命科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公共卫生学院

  

  20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教研室

  专任教师

  

  卫生统计学、数理统计学,流行病学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773-3680605

  18178366036

  邮箱:gygw@glmc.edu.cn

  

  卫生检验与检疫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和卫生检验、医学微生物学、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

  

  环境卫生与职业医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专任教师

  

  儿少卫生、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妇产科、儿科及相关专业

  

  卫生毒理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毒理学

  

  预防医学研究所

  科研人员

  

  生物、医学相关专业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

  

  公共管理教研室

  专任教师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健康管理相关方向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5807737916

  邮箱:gyrwygl@163.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研室

  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社会工作产学研究室

  专任教师

  

  社会工作专业

  

  市场营销教研室

  专任教师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卫生经济与社会保障教研室

  专任教师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医学信息工程教研室

  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医学信息管理教研室

  专任教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医学检验学院

  

  18

  

  临床检验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73-5892890,

  13574606519

  邮箱:fyjyx@glmc.edu.cn

  

  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临床免疫学检验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教研室

  专任教师

  

  医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专任教师

  

  法律学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联系人:饶老师

  电话:0773-3680283

  18178367669

  邮箱:mkszyxy@glmc.edu.cn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广西高校人文社科关键点研究基地——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中心

  专任教师

  

  哲学与伦理学专业

  

  桂林医学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口腔医学院

  

  6

  

  口腔医学教研室

  专任教师

  

  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807739352

  邮箱:1667932092@qq.com

  

  护理学院

  

  3

  

  专任教师

  

  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

  

  联系人:洪老师

  电话:13807739172

  邮箱:714779015@qq.com

  

  大学外语部

  

  5

  

  专任教师

  

  英语(英语语言文学与应用语言学、英语翻译、英语教育等相关专业)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5807739385

  邮箱:54843239@qq.com

  

  体育部

  

  5

  

  专任教师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73-3680502,

  18290019168

  邮箱:tiyubu@glmc.edu.cn

  

  科学实验中心

  

  18

  

  科研人员

  

  医学、生物学、化学、数学、计算机、物理等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077301967

  邮箱:407271431@qq.com

  

  注:以上博士专业均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且均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

  B: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9个专科荣登2018中国医院影响力排行榜100强

  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博士(人数不限)

  详情请登录 http://hospital.glmc.edu.cn/recruitment.php

  C:临桂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邀您同行 成就梦想

  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博士(人数不限)

  详情请登录 http://hospital2.glmc.edu.cn/rczp.htm

  应聘流程

  1、网络报名。您可以联系二级学院或部门相关负责人,按要求将材料发至二级学院或部门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详见2019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应聘材料包含:

  (1)《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详细信息利于评定各级“带头人”)。

  (2)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正式报到时提交审查) :

  身份证、个人简历、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和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二级学院和部门对您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核。

  3、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4、政治审查

  考察内容包括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聘用

  人事处根据您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您须到我校指定医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签订协议。您(符合条件的话)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1、报名时,您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会影响您的诚信哦。

  2、报到时,您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将会影响到待遇计算、办理聘用手续。

  3、未尽事宜,我们负责为您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甄老师、赵老师 0773-5891136

  李老师 0773-5895882,13977311802(微信同号)

  网 址:www.glmc.edu.cn

  邮 箱:5882@glmc.edu.cn

  监 督 电 话:0773-5895235(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室)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明德楼4楼人才办、人事处409室

  1.附件【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附件【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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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9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0年10月19 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须为灵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0年10月19日前退役且为灵山籍的退役士兵身份的人员。

  (4)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基层卫生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下称为∶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类岗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2科)。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11月18日前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3)。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0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12月21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及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六、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

  (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提取码:n4n9)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提取码:or2i)

  3.2020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提取码:y9ye)

  4.专业参考目录(提取码:rb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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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市人社局招录公益性岗位344个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344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2020年广西梧州市人社局招录公益性岗位344个公告

  公益性岗位344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户籍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失业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6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3号一楼,电话:602900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梧州人才网均可下载打印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招录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批材料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审批

  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录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通过核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确认就业或失业状态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下发录用通知。

  (五)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2020年3月起按1810元/月·人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属单位部分应先交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

  1.梧州市2020年3月公益性岗位招(补)录一览表.doc(提取码:9cko)

  2.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doc(提取码:j1tj)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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