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柳州市绩效评估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1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柳州市绩效评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附表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所需资料发到我办邮箱(swdcjxb@163.com,文件名请按格式设置:姓名+招聘报名)。

  3.提供资料(照片提供电子版,其他资料可提供扫描件):

  (1)报名表(详见附表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两寸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照2张;

  (4)有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我办将电话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通知面试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报名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我办有权取消报名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总分达到7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总分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通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月工资由岗位绩效工资和资历工资构成。月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柳州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标准的200%计发;2类辅助管理岗位按照标准的180%计发;1类工勤服务岗位按照标准的180%计发。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以上年度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实行动态调整,当年调整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下年度1月起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资历工资从聘用在本单位工作起,凡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从下年度1月份起增加资历工资25元/月。

  本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综合科联系电话:0772-5332837。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柳州市绩效评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设公开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教师8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21年度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21年8月18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8日在桂林市教育局(http://jyj.guilin.gov.cn/)、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灌阳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在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直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73-4215581。

  资格审查:灌阳县教育局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资级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2021年度灌阳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报名时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涉及的方法内容。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环节:由灌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40人,该职位面试时视情节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具体面试通知见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灌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灌阳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特别提示: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t2lm)

  2.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zt77)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yppo)

  

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秀峰区统计局、叠彩区统计局、象山区统计局、雁山区统计局、灵川县统计局、兴安县统计局、永福县统计局、灌阳县统计局、龙胜各族自治县统计局、资源县统计局、平乐县统计局、恭城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二)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市、区)统计工作,制订县(市、区)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县(市、区)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县(市、区)统计报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市、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市、区)性的统计资料,对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市、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县(市、区)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市、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管理全县(市、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市、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6.负责全县(市、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7.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7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2003年10月11日)。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见附件2:桂林市2021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六)身心健康。

  

(七)县(市、区)统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职称证书。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三)考试

  

考试由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021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入围的基本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分为参加笔试人员和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两种。

  

需笔试的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申请材料送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以递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需笔试的人员: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报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录取,以此类推。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2560。

  

附件:

  1.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一览表(提取码:tros)

  2.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提取码:hm5o)

  

桂林市统计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4人)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3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马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User/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1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2日17:00时。

  风险提醒: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11月11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4日,报名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如18-35周岁,为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4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县人社局负责通知考生,直接退费处理。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User/UserLogin.aspx)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27日09:00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时至11月27日09: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方式:两个考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各科题本和答题卡/纸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马山人员,持来(返)马山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方能进入考试;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马山人员,持来(返)马山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马山后到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分值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进行验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马山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马山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联系方式: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23030771-6826088;

  监督电话:0771-6804307;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505038。

  点击下载>>>

  2021年马山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1年版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2021年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