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博物馆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4月29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18日-4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1号,桂林电视台大院内第1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0773-2165566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笔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并退还考试费。

  
五、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2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除外)。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缴面试费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形式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广电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盖章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核准。

  
2.本次考试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0773-216556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招聘公告

  

2019年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根据工作需要,汉语言文学、法律、行政管理、计算机、文秘类等专业及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Office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五)年龄20-3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男女均可,户籍不限。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直接到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地址:福绵区党政办公大楼五楼)提交《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证 (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

  
2.网上报名:填写《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同时将身份证、学历证及近期免冠彩照扫描后发送到邮箱:fm2220830@163.com。

  
三、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定后,再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比例由应聘人员自行进行体检并提供健康证明。

  
(四)聘用: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为三年,原则上实行三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并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联系人:孔华,电话:0775-2220830,13877587666,传真电话号码:0775-2220830。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玉林市福绵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8月23日

  

2019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和县委有关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1个职位,计划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

  
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八)取得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九)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十)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服从工作安排。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政策及待遇

  
(一)编制薪酬。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其他待遇与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二)生活待遇。服务期内按6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每年发放2万元),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三、管理及使用

  
(一)按需招聘。研究生人才招聘本着“用人单位有需求,事业编制有空缺”的原则,由县委党校按程序招聘。

  
(二)服务年限。招聘的研究生人才与县委党校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灌阳县党校或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擅自离岗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使用考核。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培养使用。优先将招入的研究生人才作为单位专业骨干进行培养,纳入用人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8日17:30截止,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灌阳县委党校,联系电话:0773-4212003。

  
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资料报名可邮寄所有资料复印件(邮寄资料用顺丰快递和邮政EMS),面试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如不能提供资料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2.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期间如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可提供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指未毕业对象)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毕业对象)(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已参加工作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灌阳县委党校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灌阳县委党校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灌阳县委党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2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的形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试教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灌阳县人社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个人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解释电话:灌阳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 0773—4212003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yang.gov.cn

  
附件:

  
1、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6月5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45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专业(会计类优先)

  
3.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2600元/月,每月可享受最多480元的交通补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购买五险。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邮箱(bhwzczj@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 年10月25日止

  
联系人:曹彩霞;

  
联系电话:0779-2663957;13367792152

  
(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工作日需要驻岛工作,无值班或特殊工作情况,周五最后一班船离岛。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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