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2019年钦州市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钦州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特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人教科工作人员1名、基教科工作人员2名、钦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共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基教科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3.35岁以下,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

  
(二)人教科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3.35岁以下,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

  
(三)钦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或心理学类专业。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3.35岁以下,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或社工师资格证优先。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1.有3年以下工作经历或无工作经历的,月薪2500元(含五险);

  
2.有 3年以上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月薪2700元(含五险);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月薪29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人员请到市教育局南楼二楼202室报名,联系方式:0777-2839152;

  
2.报基教科工作人员和钦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请到市教育局南楼二楼210室报名,联系方式:0777-2814411;

  
3.报人事科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请到市教育局南楼二楼207室报名,联系方式:0777-2823442。

  
(四)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五、考试

  
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钦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

  

2019年广西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招聘11人公告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2019年编外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1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6 名,信息服务工作人员 5 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专业不限。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7日;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

  
3.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 LBSZWZX@126.COM ,邮件主题以“岗位+中文名字”形式命名。

  
(2)现场报名:持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到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D05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

  
由本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筛选,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面试,具体面试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由本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内福利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按财政发放标准执行,加班、出差按规定补助。

  
2.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和工伤等保险),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工资晋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本单位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黄安福 ;联系电话: 0772-4273266 。

  
附件: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编外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广西来宾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43人公告

  

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第二次公告

  
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发〔2018〕81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19年通过组织县级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经研究定于7月组织第二次县级自主招聘教师考试,原高校专场的岗位合并到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4日~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科学历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报名登记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与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发送到xzjs5922@163.com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请考生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在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网上或者组织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在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当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现场报名的即时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报名的在7月3日10:3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6月24日9:00至7月3日10: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科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6日(星期六)。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教材以招聘工作组现场提供的教材为准。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人社局会同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外单位专家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是否担任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象州县象州中心校城关校区。

  
面试时间、地点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在2019年8月10日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象州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由象州县人社局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前。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组织第三次招聘;补充招聘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象州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305922

  
象州县人社局事业股:0772-4367291

  
监督电话:0772- 4367563

  
附件1: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做好2019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16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方案的复函》(河人社函〔2019〕5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公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6人,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9个岗位31人,市中医医院1个岗位4人,市妇幼保健院2个岗位2人,市卫生学校11个岗位19人(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设置。

  
二、招聘办法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采用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三、应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4.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全日制毕业)或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25日。

  
2.报名地点:市直医疗卫生招聘单位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注明应聘单位及职务)、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进行报名。

  
各单位联系方式: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电话:0778-2281193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电话:0778-3219093

  
河池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电话:0778-2560512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电话:0778-2200886

  
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电话:0778-2282825

  
(二)资格审查。(完成时间:2019年5月28日前)

  
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河池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ww.gxhcwsjsw.gov.cn)、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4日前。

  
面试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结构化面试)、市卫生学校(说课)。

  
3.面试方式。市卫生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方案由该校自行制定;其他岗位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确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五、体检和考核。(完成时间:2019年7月10日前)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须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各单位自行组织应聘本单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核。(完成时间:2019年7月10日前)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结束后应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cwsjsw.gov.cn)、市直医疗卫生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19年7月31日前。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考官、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卫生学校招聘各阶段工作将自行安排。

  
附件:

  
1.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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