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07日讯:为了缓解我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精神,经县委编委同意,使用事业编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其中:博白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人,博白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博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博白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8—2020年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5日后出生)

  (五)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六)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1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4.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对有意愿到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试人选。

  (二)初试。初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初试小组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等方式进行。对初试人选评定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选(紧缺专业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复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试进入复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报名当天或第二天在广西医科大学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报名微信群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拟聘用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毁约方需付毁约金。

  (五)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行一年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五、待遇

  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岗位设一次性安家费奖励,正式聘用后即享受相应数额的一次性安家费奖励。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博白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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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共54人).xls

  2.2021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博白县公开招聘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5日

2021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1人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简称柳江区数管中心),是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空缺岗位面向柳江区进行遴选,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等级及人数

  

遴选岗位:管理岗

  

遴选人数:1人

  

二、遴选范围

  

柳州市柳江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于律己,热爱数管中心工作,保密意识强;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会计专业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熟练全盘账,预决算报表的编制等),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综合管理能力,熟悉计算机Word、Excel等编辑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填写《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须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查)以及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三)报名地址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6号住建局一楼区数管中心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钰棚,电话:0772-7228118(行政班时间)。

  

(五)遴选考察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等情况,采取实地了解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遴选对象。

  

(六)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按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柳州市柳江区数管中心负责解释。

  

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标题: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e1eda3f7a5251dd4e8f416ce312b718b)

2021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1年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计划招聘18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报考初级职称或对职称无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如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笔试、面试;如有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直接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直接面试考试。

  7.聘用单位及考生均需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补缴费用,所需费用(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部由投保者本人承担。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教宣传股;咨询电话:0773—681791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原件核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需现场提交。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考人亲笔手写委托书(手写签名加盖手印)、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烧或感冒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收取报名材料。

  复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确定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申请确定开考比例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如不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会议室(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联系电话:0773—6817919,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

  六、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分值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推迟,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中旬,在广西桂林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缺考、0分、笔试中有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含2个)以上考场,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7日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灵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核准,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所需费用由招聘医院自行负担,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缴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二、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三、纪律和监督

  1.参与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咨询电话:0773—6817919。

  本《公告》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816083。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0773—6817919。

  相关网站: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xzf.gov.cn/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与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公告附件.zip

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1人公告

  

  

事业单位好课节【蓝牙耳机】盲盒抽奖看直播抽好礼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管的正处级差额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自然资源产品检验科、国土空间产品检验科、计量检定科、地图技术审查科等六大科室。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控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全区地图技术审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证书彩色扫描JPEG格式;本人证件照JPEG格式)压缩打包发至我中心邮箱:GXSMPIS@sohu.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时间,如:张三20211108。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岗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1号楼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数据服务基地11楼,联系人:苏丽娜,18577080730。)快递材料到达日期以我中心签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面试

  

1.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降低比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时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考试成绩,由我中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与考察、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事档案、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入职等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

  

(一)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1号自然资源厅数据服务基地11楼,邮编:530020。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苏丽娜,0771-5606402。

  

(三)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0771-5606402办公电话,向我中心咨询。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序号 用于岗位 招聘名额(名) 学历、职称 岗位条件 招聘方式
1 财务岗 1 全日制大学本科 以上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细致、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进取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3.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 (2)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面试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9ede66254f2c3e3875ddb1928df7d522)

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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