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考试招录6781名公务员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 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广西2024年定向南开大学招录选调生

  

  广西2024年定向南开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南开大学选调2024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南开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广西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对党忠诚老实,具有正确的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为我区定向招录高校(见附件),所学专业均须符合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符合广西2024年定向选调生招录急需紧缺专业(详见附件)且现就读高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其中,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可不限专业报考。

  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的不限专业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4年定向南开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11月24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下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对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工作。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进一步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职位。

广西2024年定向华南理工大学招录选调生

  

  广西2024年定向华南理工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华南理工大学选调2024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规划、土木、交通、船舶与海洋、水利水电、材料、电子科学、自动化、化学化工、能源、制药、轻工与食品、电气(信息、机械、车辆、安全、控制、动力、环境、给排水、软件、物流)工程、经济、金融、贸易、管理、会计、生物科学(工程、技术、医学)、计算机科学、法学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广西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对党忠诚老实,具有正确的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为我区定向招录高校(见附件),所学专业均须符合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4年定向华南理工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于2023年11月15日17:30前将《报名表》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五山校区1号楼104室)曹老师处,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11月24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下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对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工作。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进一步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职位。

广西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招录选调生

  

广西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北京大学选调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广西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对党忠诚老实,具有正确的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为我区定向招录高校(见附件),所学专业均须符合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或担任校级社团组织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底)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4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11月24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下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经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将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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