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4日讯:为解决南宁市武鸣区中心城区因增班扩班导致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城区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2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0、2021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8届、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2019年大学毕业未就业者、2020年、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学位毕业生优先,985211双一流院校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五)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简章在武鸣区政府网、武鸣教苑公众号等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集中报名点:应聘者参加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0年10月17日(9:00-16:00)在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组织开展的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届时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我局设置的报名摊位进行报名。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报名点: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解放街2号,教育局第一办公区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如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

  (五)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1)招聘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71—6220045。

  2.监督电话

  (1)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8511;

  (2)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2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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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报名表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 月 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 月 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但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原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5.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个关键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照“报名程序”中不足开考比例的程序处理。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所有考生按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线下报名、笔试、面试的,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相应的场所(考生自己准备口罩)。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汇总全市)附件2-1:柳州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提取码:z1yz)

  附件2-2 柳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9tn)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q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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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马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0年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75个岗位,人数149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证件核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通知公告栏、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2019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马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技信息股邮箱gxmsqj@163.com。

2020年广西南宁马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23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

  马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于2020年7月13日-7月23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到马山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科技信息股(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上述材料现场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进行公布。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7月13日(如40岁及以下,为197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四、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通知公告栏、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咨询电话: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1-6804081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附件:

  1.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提取码:t967)

  2. 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3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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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桂组通字〔2019〕58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发〔2018〕81号)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县2020年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招聘报名、考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者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户口簿等原件各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计划表》)。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四)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现状,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审查取消招聘的岗位,于面试公告发布前在来宾市人才网公布。

  (五)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也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分《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笔试时间2小时30分钟,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同时发放,考试时间到同时收回所有答题卡及发放的资料。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增加笔试的岗位,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超过30人(不含30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超过30人报名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即为面试人选,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出现证件不齐全、不真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五)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要求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考评组一般为7—9人,面试考官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以外选派。面试工作实行异地交叉使用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不得超过3名,异地考官4—6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考官组成人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下同)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并列时,增加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象州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4367291。

  附件:

  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b240)

  2020年象州县以“直接面试”、“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16yr)

2020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g5vw)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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