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西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年度广西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乡镇卫生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至2001年7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详见《计划表》。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钟山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编制内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自2019年7月5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钟山县兴钟中路12号,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988963。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岗位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户口簿(报考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如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提交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主管单位盖章)一份。

  

  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钟山县卫生健康局、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1: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于笔试前两天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两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综合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四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钟山县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将以短信形式发到各考生手机,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8月中旬,届时请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的考生请于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进行查询或电话咨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8月中旬。

  

  六、面试

  

  面试由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钟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19年8月中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未达1:3的按实际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认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报名资格审查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审查单位做好详细记录,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报名资格审查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5天发布,暂定8月中旬。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钟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8月中下旬。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及联系电话:钟山县兴钟中路12号,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988963。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钟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8月下旬。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进行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将用编人员名单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进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分配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9月中下旬

  

  九、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钟山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774-5662377,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74-8988963。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度钟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广西百色干部学院赴区外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百色干部学院2019年赴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百色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百色市委协助管理体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相当正厅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百色干部学院地处老区广西百色市,位于右江之滨、思贤湖畔,占地面积630亩,2014年12月11日(即百色起义85周年纪念日)奠基开工,2016年12月11日正式启用,可同时培训500多名学员。

  
学院以建设“一流干部学院”为目标,以“立足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为办学定位,以打好“红色牌”“民族牌”“生态牌”“东盟牌”为办学特色,全力打造集传统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党性党史党风教育、国情区情社情教育,以及开展中国——东盟人才交流、干部教育培训合作于一体的重要基地和实训平台。尤其着力打造干部党性锻炼、理论学习、素质能力提升的“红色殿堂”,着力建设以面向东盟国家为主的国(境)外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高级职称人员要求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高考和自学考试的全日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我院将参加2019年广西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活动,有意应聘者可在各站点向我院工作人员了解招聘政策,现场登记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下载公告附件内的《百色干部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彩色全身照片发至邮箱:bgyrlbzp@163.com(百干院人力部招聘的拼音首字母。邮件标题请写“姓名+部门+岗位”)。我院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3.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试讲和面谈

  
1.学院将提前5个工作日与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的人员约定试讲题目、时间、地点等事宜。

  
2.试讲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谈。

  
(四)考核

  
1.试讲成绩和面谈结果提交院委会讨论,确定考核对象。

  
2.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测评与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政法计生情况、家庭基本信息、个人性格特点和求职意愿等方面。

  
3.考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体检

  
1.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院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2019年12月30日前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到学院工作,凡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并自愿到百色干部学院参加应聘试讲的,均由学院报销来回路费和住宿费,由学院安排食宿。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6-388786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老师,0776-3887197,18077640601。

  
附件:百色干部学院2019年赴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百色干部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百色干部学院

  


2019年10月11日

  

2019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和县委有关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1个职位,计划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

  
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八)取得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九)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十)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服从工作安排。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政策及待遇

  
(一)编制薪酬。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其他待遇与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二)生活待遇。服务期内按6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每年发放2万元),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三、管理及使用

  
(一)按需招聘。研究生人才招聘本着“用人单位有需求,事业编制有空缺”的原则,由县委党校按程序招聘。

  
(二)服务年限。招聘的研究生人才与县委党校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灌阳县党校或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擅自离岗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使用考核。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培养使用。优先将招入的研究生人才作为单位专业骨干进行培养,纳入用人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8日17:30截止,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灌阳县委党校,联系电话:0773-4212003。

  
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资料报名可邮寄所有资料复印件(邮寄资料用顺丰快递和邮政EMS),面试时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如不能提供资料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2.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期间如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可提供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指未毕业对象)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毕业对象)(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已参加工作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灌阳县委党校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灌阳县委党校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灌阳县委党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2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灌阳县委党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的形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试教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灌阳县人社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灌阳县委党校统一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个人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解释电话:灌阳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 0773—4212003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yang.gov.cn

  
附件:

  
1、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19年灌阳县委党校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6月5日

2019年广西贺州富川县乡镇卫生院招聘60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缺乏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素质及医德医风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生源地或户籍为贺州市的人员;

  
(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9日至2001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9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分三个片区,古城、莲山、白沙、新华四个乡镇卫生院为1片区(计划招聘18人,其中医生5人8人,药剂2人,办公室1人,工作人员2人 ),富阳、柳家、城北、朝东四个乡镇卫生院为2片区(计划招聘20人,其中医生4人,7人,影像4人,财务2人,检验2人,药剂1人),福利、石家、葛坡、麦岭四个乡镇卫生院位3片区(计划招聘25人,其中医生4人,口腔医生1人,10人,影像2人,财务1人,检验1人,药剂3人,中医2人,公卫1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9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1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48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业务楼202室),联系电话:0774—789338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富川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岗位的执业资格证,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及计划生育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察前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要求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中旬,具体见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前两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及联系电话: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48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新楼202室),联系电话:0774—7893386。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执业资格等级的高低重新确定排序,若执业资格等级相同时,以取得该执业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执业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则再以学历层次高底、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

  
直接面试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核组成员签名,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加盖单位公章,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考核不合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本次招聘人员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并将拟聘人员名册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批后,在贺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后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负责填写《广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和《广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名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比照同类实名编制人员执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分配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4-7893386、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74-7893638。

  
附件1:2019年度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19年度富川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4: 核心课程证明.doc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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