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林市陆川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0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20〕8号)以及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型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2020年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8名(详见所附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2020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中招聘范围指的是生源地或常住户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陆川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陆川县温泉镇镇东街东南面陆川县卫健局办公大楼1楼)

  3、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之前,必须申领好广西健康吗,以便报名、面试等环节使用。

  (2)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2020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自存两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4张等;

  (3)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成立报名及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2020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所交的相关材料,根据《公告》的要求、《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当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符合面试人选在玉林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职称的高低或考取资格(职称)时间的先后等确定体检人选。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须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组长须具有一定的领导职务。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和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玉林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5年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下载>>>

  1、2020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广西来宾市选聘党建工作组织员7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开始啦!来宾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共70人,期待你的加入!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

  1.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35名。

  2.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35名。

  (二)选聘职位。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自治区公开选聘的城市社区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自治区公开选聘、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三)聘期。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020年广西来宾市选聘党建工作组织员70人公告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2018以来录用且在岗的(不含续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不得报考。

  职位信息和报考程序查询网址:https://www.gx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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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7日至2002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020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0年10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考录招聘)、昭平在线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①《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核验后退还),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无效。

  (三)招聘方式

  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下午3:00-4:30,笔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公布。

  (5)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3.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以面试合格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委人才办、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对引进到我县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生活补贴8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其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于引进到我县的“双一流”高校的其它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同时,对引进到我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属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每间公寓免费配备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床、沙发、衣柜以及基本厨卫设施等,接通有线电视、宽带,人才可拎包入住。

  本公告由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吴琳 0774-6691399、15107843680;叶羽段 0774-687858、13377036878。

  附件: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提取码:pqbi)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7ycf)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提取码:8n9k)

  核心课程证明(样本)(提取码:ywr9)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提取码:dp9v)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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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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