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北流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6日讯:为适应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陵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隶属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主管,非营业性医疗机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集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荣镇卫生院、民安镇卫生院、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山围镇卫生院、北流镇陵城卫生院、隆盛镇中心卫生院、大坡外镇卫生院、新丰镇卫生院、石窝镇卫生院、石窝镇华东卫生院、清湾镇中心卫生院均隶属北流市卫生健局主管,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性、先进性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1年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北流市政府门户网。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或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下载《北流市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并交同底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加分材料(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开考比例
根据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均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其它项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服务时间长者优先);如以上均相同,取得执业资格或职称(医师护士以执业资格,其他人员以职称)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核加分总分或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5—6200792(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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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流市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商务局招聘1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协政员,1人
二、报名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服从工作安排,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常用的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填写个人简历表,并将个人简历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fqsw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和学历)。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我局将对应聘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考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者相关事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在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鱼峰区商务局将根据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初审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
考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户主和个人一页)。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应聘者需在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选择柳州市任何一家具有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提交至招聘单位审核,应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复审。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单位将在鱼峰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及有关事项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鱼峰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待遇(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需持有相应技术证书)、绩效奖励等构成。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鱼峰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须自理。
联系电话:0772-31608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鱼峰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标题: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商务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aed9335512d158c127344bb017be16f)
2021年百色市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招聘防贫监测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4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管理、使用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系统大数据,加强对各行政村脱贫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预警,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荣华乡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招聘荣华乡防贫监测信息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荣华乡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防贫监测信息员2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有意愿在荣华乡工作、自愿为荣华乡乡村振兴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有高中或中职院校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面部、颈部纹身的;
6.已被聘用为荣华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或已被聘用为荣华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后刚辞职的。
三、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防贫监测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第二十二条一类岗位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方式
自2021年12月15日-12月22日,荣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德保县荣华乡圩屯55号政府大院)接受现场报名。
(二)其他报名方式
1.邮寄:应聘者请下载《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防贫监测员应聘报名表》填好连同现场报名需带的应聘资料彩色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特快专递寄至: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收,邮编:0776-533704,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资料,邮寄方式报名必须在12月22日前送达。
2.电子邮件:应聘者请下载《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防贫监测员应聘报名表》填好连同扫描后的现场报名所需应聘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注明应聘材料后,发至邮箱:rhxdw@163.com。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防贫监测员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二)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三)体检。由我乡组织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在我办公示栏内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上班。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3988120
地址:德保县荣华乡圩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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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卫生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应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以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4.相关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9日(12月19日18:00报名截止)。采用现场报名、邮寄、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形式的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如报名时未审核报名材料原件的,应在面试时带来,并由工作人员核验原件。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分数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符合规定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五险,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抽调到主管部门配合参与考试考务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发放劳务费。
六、聘用形式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期满后根据双方意向可以续聘。
七、联系方式
地址: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来宾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联系电话:0772-4220399;电子邮箱:lb120zhzx@163.com。
附件: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
2021年12月7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120急救救援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729b6221321df97bf69646f6cb5f79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