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博白县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9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对中小学、幼儿园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博白县是世界第一大客家人聚居县,是广西人口大县、教育大县。拥有语言大师王力先生故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中华诗词之乡等众多瑰丽的名片。先后被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县、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3次被评为尝试教学法研究全国先进县。

  目前,全县现有中小学校378所(含民办14所),其中特教学校1所、中等职业专业学校1所、高(完)中16所、初级中学4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310所;小学教学点519个;幼儿园719所(含民办581所)。全县在校生39.11万人,其中特教138人、职校2800人、高中3.5万人、初中7.31万人、小学18.28万人、在园幼儿9.73万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17320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3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1名(其中教师66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幼儿园教师241名,详见附件1—3。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1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1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九)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事业编制不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特岗教师、控制数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人员。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考点公布栏及报名微信群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14:00

            2021年7月6日9:00—12:00

  报名地点:玉林市凤林国际大酒店九楼国宴厅(玉林市江南路9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博白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察面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初定7月8—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玉林市凤林国际大酒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成绩相同者,按学历、职称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招聘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报考志愿确定招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但未确定为招聘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选岗,如同类岗位为同一个面试试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直接选岗;幼儿园教师的空缺岗位通过二次组织有意愿的考生面试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在招聘微信群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招聘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五)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考核不合格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招聘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跟班学习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疫情防控要求,签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同时佩戴口罩入场,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8331136

  咨询电话:0775—8332970(博白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1年博白县使用事业编制补充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xls

            2.2021年博白县使用事业编制补充招聘卫生保健员计划表.xls

            3.2021年博白县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

            4.博白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博白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岗位竞聘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是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以发展碳酸钙全产业链为主导产业,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旺高工业区第一批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园区劳动合同聘用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25个(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管理岗位9个、技术岗位1个、执行岗位15个。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满足岗位所需的身体、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能确保在岗履行职责;

  

3.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行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竞聘人员在其原工作岗位近两年年度考核原则上要求称职(合格)以上;

  

5.竞聘使用旺高工业区管委编制的岗位,要求竞聘人员具备事业参公编制身份,且符合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调配有关规定;

  

6.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在岗人员参加竞聘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两年的;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竞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21〕1号)有关规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贺政办发〔2021〕4号)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产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贺政办发〔2021〕5号)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绩效奖励组成,其中:管理岗一级约16.6万元/年,管理岗二级约14.5万元/年,技术岗三级约14.5万元/年,执行岗一级约12万元/年,执行岗二级约11万元/年,执行岗三级约9万元/年。

  

(二)基本保障。在参公编制解冻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不含旺高工业区管委),需放弃编制身份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全部竞聘上岗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21年4月30日前)

  

自公告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4月30日前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行政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hzwggyq@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岗位级别,如张xx+经济发展部副职+管理岗二级)。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21年5月8日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适岗比选(2021年5月12日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适岗比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选,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不开考。

  

(四)面试(2021年5月16日前)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公示(2021年5月30日前)

  

1.考察。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小组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汇报考察情况并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体检公示人选。

  

2.体检。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在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日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由于考察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位替补考察人选,替补人员考察或体检结果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该岗位聘任空缺。

  

(六)聘任及聘期(2021年6月1日前)

  

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根据竞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颁发聘任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联系电话:0774-8813959,邮编:542829,电子邮箱:gxhzwggyq@163.com。

  

本简章由贺州市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竞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批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岗位竞聘25人公告

2021年桂林市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决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政协办公室(兴安县三台路51号),邮箱地址:xazxb@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622230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政协办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需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政协办抽调相关委室人员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政协办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并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政协办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兴安县政协办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任问题的,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任。

  拟聘任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任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

  (二)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由兴安县政协办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任通知下文后,受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聘任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三年。用人单位对首次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任期内。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3.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2304。

  附件:1.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1-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附件x.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六)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武府规〔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工勤岗位工资2172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上班。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四、报名方式

  

将《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后发至南宁市富济劳务有限公司邮箱fjlwgs@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报名要求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119号企业职工安置房1-104、105号(武鸣国税局正对面)。

  

六、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五楼会议室(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

  

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咨询电话:0771-6019519

  

南宁市富济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docx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49ac9a9fb3bb01a7865db49f6afcb05)

2021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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