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1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它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1年5月2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等页面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相关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如因新冠疫情有变化需要改变笔试时间的,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1年7月上中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中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教、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具体面试方式见《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市教育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笔试成绩达市直学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简章第二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2.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北海市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临时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位1名、后勤保障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40号);联系电话:0779-7220681。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11月1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于11月19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辅助类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2800元、后勤保障岗位为2500元(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20681。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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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2: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2021年广西省河池市东兰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9个岗位21人,其中:综合类18人,医疗卫生类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1年广西省河池市东兰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暨全区第一期就业精准帮扶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9:00—14: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2.广西财经学院2021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9:00-14:00

  

地点: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足球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3.广西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1年4月25日(周日)9:00—13:00

  

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4.其它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

  

(二)报名要求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加应聘。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应聘。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326273。

  

附件:

  

1.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f

  

2.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t.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s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水果生产发展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会计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会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种办公应用软件。

  

3.持有会计证,有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性质

  

非在编工作人员

  

四、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会计员工资),单位缴纳五险。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简历、学历证明、会计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1张,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体检证明。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报名地点:南丹县水果生产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13号)。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水果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蒙波涛 18007785298。

  

南丹县水果生产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9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水果生产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03b4eac05fa8bec9cbab7f5c914a979)

2021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水果生产发展中心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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