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文学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 序号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用人 方式岗位说明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方式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年龄职称或职业资格其他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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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宁文学院编辑专业技术实名 编制制定计划,参与或组织实施本单位刊物出版、作者培养、各种文学活动策划开展等活动1不限专业大专及以上无要求18-45周岁新闻出版或文学创作系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直接考核

  广西南宁文学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

广西南宁文学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宁文学院是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文学作品研究、文学队伍培训、文学交流活动;负责《红豆》杂志编辑、出版、发行以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三)具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和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及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文联、南宁文学院工作区域。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招聘信息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文联、南宁文学院工作区域。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文联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考生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书,又称,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发至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电子邮箱(nnwenlian@163.com)。邮件及压缩包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771-5628878)告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9日前反馈,资格审查通过后,于面试开始前进行原件核验。

  招聘岗位有年龄、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如18—45周岁,为1977年11月2日至2005年11月1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又称,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等。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核

  1.本次招聘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核准考核。如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人数为1名,按1:1的比例直接进入考察人选;如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大于或等于2人,需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成绩自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准考证、报名表是参加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察

  1.确定拟考察人选: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自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2.组织考察:由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该人选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从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文联及南宁文学院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624018

  咨询电话:0771-562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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