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容县应对突发疫情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县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人公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精神,我县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招聘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受容县委派赴湖北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容县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受容县委派赴湖北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编外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直接考核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直接考核人选。根据疫情工作需要,考核人选直接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疫情过后,考核小组结合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对。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容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时间以容县人社局批复为准,聘用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五、聘用人员性质、待遇

  (一)性质

  聘用人员为容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二)待遇

  按照容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5-5322096(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775-5117909(容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75-5330912(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8日

2020广西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编外人员招聘7人公告

  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主要负责全市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培训、科研等工作,是我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立专科防治院。目前开设皮肤科、医疗美容科、中医科等业务科室,2020年将建设梧州市皮肤病医院项目。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和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要求。

  二、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前

  (二)报名地点: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7楼人事科。

  (三)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各项证件我单位留存复印件)。

  四、面试、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一经聘用,先签订1年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视双方实际续签。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合同制职工工资(月工资1810元以上)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人事科 联系电话:3862708

  联系邮箱:wzspfyrjk@163.com

  点击下载>>>

  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岗位需求.docx

  

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3月17日

2020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生110人简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广西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国家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国家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卫生部指定器官移植单位、全国第一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全科医生临床技能培训基地、乡村骨干医生培训基地。一院四区大格局,拥有华东、空港、田阳、凤岭(待建)4个院区,占地面积共475亩,总床位2518张。其中华东院区编制床位2000张,设有临床科室50个,医技科室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1个。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骨伤科、脾胃病科、肝病科、肿瘤科,护理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病学、中医老年病学、中医传染病学、中医预防医学、中医全科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肿瘤科、心血管科、肝病科、妇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专科2个(重症医学科、护理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中医整脊疗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3个(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骨伤生物力学实验室、消化内镜与病理实验室),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康复医学科、骨伤科、护理学),自治区重点专科(专病)4个(肺病科、乳腺病科、肾内科、脾胃病科),广西教育厅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卫健委重点学科3个(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中医骨伤科、检验科)。全院各临床科室广泛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

  2014年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为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设施齐全,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可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我院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两家:北海市中医医院、贺州市中医医院。

  一、培训招收

  (一)培训目标

  根据国家、自治区卫健委及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合格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时间

  本科毕业生3年,有临床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者,经考核合格,可适当减免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

  (四)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本科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后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五)招生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生110人(主基地80人,协同基地30人),其中中医专业:100人,中医全科专业:10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报考中医全科专业或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将优先录取。

  (六)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民族医学。

  2.往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同应届毕业生;

  (2)毕业1年的同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时间计算截至招录当年12月31日。

  3.单位委培生: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要求分别同上,并由委培单位出具委托培训的函件发至邮箱rkgfhpx@126.com。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时。

  (八)报名程序

  1.提交电子报名表:在医院住培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2.报名注册后加入2020年瑞康住培医师报名QQ群:713528650(务必加群,本年度招生报名以群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参加招录资格。

  (九)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

  考核分初试及复试。初试采取上理论考核,时间暂定4月中旬;复试包括技能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时间暂定4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自治区中管局相关规定,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

  2.考核范围: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含骨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等相关知识。

  (十)录取程序

  1.依据初试、复试综合评分,择优录取。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文件,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一)报到程序

  1.报到审核资料:请报到学员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基本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加盖学校教务部门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3)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⑤医师执业证。

  (2)同一单位派出的委培学员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附件2)。

  (3)有临床工作经历者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盖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轮科证明、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4)体检材料: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须包括有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透或胸片检查、心电图检查、上腹部彩超等一般入职体检项目。(报到日期前3个月内的体检有效)

  二、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一)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基地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人事档案关系自理。(学员档案可由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南宁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委培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管理。

  (三)社会人规培学员与基地签订双方协议。单位委培者,则需签订基地、委培单位及规培学员三方协议。

  (四)学员免缴纳培养费用,基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工资),培训满三个月后,每月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五)基地为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单位委培学员由委培单位购买。

  (六)基地提供部分住宿床位,如因医院条件限制未能提供住宿者,每月予300元住宿补贴。

  (七)基地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八)学员按规定免费享受使用基地临床技能实训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

  (九)学员请休假管理制度及各项奖励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

  (十)学员按规定完成全部培训计划,通过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如遇国家、自治区或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参培学员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教务科 李老师、周老师、莫老师。

  联系电话:0771-2326952、2326950。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杭州路22-4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教务科705办公室)

  此简章可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官网(http://www.gxrkyy.com/)公告通知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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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系统操作流程.doc

  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doc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2020年2月25日

2020广西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定于2020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9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岗位需要的相应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9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医院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主管部门和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20年10月下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二)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爱宾路(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0772-4270077。

  监督电话:0772-4270300

  点击下载>>>

  2020年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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