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江苏徐州市审计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

  
 
  根据《徐州市2024年市直、部分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参加2024年徐州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024年6月3日(周一)上午7:30分在徐州市医保局门口集合(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
 
  二.体检须知(务必空腹)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一张、面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用400元左右(需现金支付)、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体检结束时填表)。
 
  2、各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按体检编组自觉进行排队,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核对个人信息。
 
  3、体检过程中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空腹;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领队;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及时向领队报告。
 
  6、应聘人员对血压、听力、视力检查结果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7、考生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考生应予以配合。
 
  8、全部项目检查完毕,考生如实填写体检表第1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考生按组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中地点,迟到15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考生体检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务必空腹。
 
  4、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咨询电话:0516—83735894
 
 
  徐州市审计局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广东韶关乐昌市教师招聘及选聘12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4年我市教师招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系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教师125名,其中公开招聘119名,公开选聘6名(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在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地级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一)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4年非在职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以上岗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公开选聘对象
 
乐昌市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五、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8.乐昌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所约定服务年限的;
 
10.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cjszp202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无原件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乐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5556346。
 
(二)报名确认
 
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7日0:00—6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1.已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13日8:30—2024年6月1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笔试准考证使用),逾期报名系统将不再开放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即100分为满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查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1.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中注明已生成的证书编号,且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提交至乐昌市教育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或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4)《乐昌市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供完整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
 
(7)《乐昌市2024年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本人签名)。
 
(六)面试
 
1.报考普通文化课岗位的考生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时间15分钟。报体育岗位的考生需加测专业素质(面试成绩=说课成绩40%+素质测试成绩60%),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技能。说课成绩、素质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计算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3.面试由乐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个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的成绩分别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教师考试:
 
(1)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另行公告。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职位表相同“岗位代码”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代码”无递补人员的,则在同“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调剂。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交虚假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伪造或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监督投诉电话:0751-5567930。
 
(四)本公告由乐昌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751-5556346。
 
附件:
 
 
 
 
 
 
乐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10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咸安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人社局组织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学历证书专业应与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一致;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8:00。报名窗口于5月30日18:00准时关闭。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均通过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xnxasydw/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须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以及报名表,报名表仅生成一次,报名表生成后报考人员修改个人信息无效,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5-8322025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2)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报名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2024年5月27日9:00至 5月31日18:00,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2024年5月31日18: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8:00,已缴费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6月13日9:00—6月16日9:00,登录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xnxasydw/index.html#/index)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请打印4份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2025。
 
  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科目
 
  1.时间:2024年6月16 日(星期日)上午
 
  2.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3.科目:
 
  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岗位(047-056、059-065号岗位)笔试科目: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E类)
 
  青龙山高级中学、横沟高级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岗位(066-075号岗位)笔试科目: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小学教师D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D类)
 
  其余岗位笔试科目: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A类)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本次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2024年6月1日下午18: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被取消岗位且不愿改报的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自行登录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xnxars/index.html#/index)查询笔试成绩,同时也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00分,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0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50元。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咸安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3.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内的岗位排名顺序,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形式进行。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名单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控制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八、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教育岗位(066-075):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余岗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4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各项目当地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2024年6月7日前将《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加盖公章)照片发邮箱340506260@qq.com。同时,通过快递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事业股(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二、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不含备案制)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区司法局公证处(岗位代码076号)招聘人员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由区司法局报区委编办、人社局备案,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5-8328247
 
  卫健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34946
 
  教育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