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19NC),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5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特别提醒: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如初审未通过,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报名通过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网上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凡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各岗位的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乙类岗位: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我区部分单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如因此产生的招聘单位撤销、单位更名、编制核减、编制划转等情况,将对招聘到岗人员同步调整用编、用岗。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川区服务满3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满2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试考核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区教委,023-81110585;区卫生健康委,023-71420469。
 
  (五)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六)考生服务咨询电话:023-714324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南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资格审查表.docx


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招聘1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1973年2月以后出生)。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审核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访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从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入口,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联系。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17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7:00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710265、8551378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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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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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聘4人简章(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涵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高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等,在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连续获评优秀等次。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等省级以上党建示范项目12个。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51251”人才工程,强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人才引、育、用、服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2个,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职业教育本科专业12个。社会工作、舞蹈编导、广播电视学三个专业群9个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2个本科专业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10个,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五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等科研奖励130余项,获批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科技计划团队6个。学校在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设有研究机构和服务平台30余个,获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校地、校企等合作,建设产业学院、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育人项目和研究平台等100多个。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境)外的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1个,共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join.sdyu.edu.cn/。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考生及时自行查询系统信息并关注有关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扫描件或图片至报名系统: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上传);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⑥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20日16:00。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488、58997668
 
  监督电话:0531-58997138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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