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招聘117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18JJ),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各类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9:00。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避免误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招聘方将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完成报考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将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若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主动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实操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乙类岗位: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如机构改革,以编制部门确定的转隶(更名)单位作为公示(聘用)单位。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023-47264946、47545511;区卫生健康委,023-47562273、47562876;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47522709。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服务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充分激发在外人才服务凤阳发展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和推动人才回归,根据《“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23〕81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凤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凤阳籍人员及近亲属、非凤阳籍在凤工作人员近亲属。
 
二、具体条件
 
(一)拟调入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安徽省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含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学历(其中符合调入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调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等人员须具备高等院校卫生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勤勉奋进、踏实敬业,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拟调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1.“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申请表(见附件1),需由调出地相关部门盖章同意;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个人自荐、现实表现材料(需单位盖章)、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需单位盖章)、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违法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18日前提交至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锦绣410室);联系人:杭志芊、方政;联系电话:0550-6730683。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档案审查、资格考察、组织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调入资格,拟调入人员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调入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结合报名人员情况、各单位用人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原则上对等安排。
 
(五)调动入职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组织管理
 
1.“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2.拟调入人员调入后原则上按原职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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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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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选调教师62人公告

 

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缓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状况,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选调部分教师到五河县城区学校、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初中教师 20人、小学教师20人、幼儿园教师 22人(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含)以后出生。
 
4、在我县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2021年9月及以前入编)。
 
5、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为幼儿园编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8、近两年(2022和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选调信息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打印后贴上照片,另交2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不低于2: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低于2:1,相应调减(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
 
(三)选调办法
 
选调分为笔试、教学实绩考核和专业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按笔试成绩占30%、教学实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成绩总分。
 
根据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以报考人员取得的笔试成绩和教学实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教学实绩考核成绩×30%)合成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入围。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教学实绩
 
(1)综合专业荣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直接反映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市级20分,县级10分。
 
(2)教学水平成果: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市级20分,县级10分。一等奖(若设特等奖,特等奖对应一等奖,依次类推。)为最高分,同级别每降一等少4分。
 
(3)教学质量监测成绩(含中考):获县教学质量监测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20分,三等奖得10分。
 
以上三项实绩是指近五年(2019年6月—2024年5月)获得的,以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各单项实绩得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三项得分之和为教学实绩分值。
 
3、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80元/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教学实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若报考人员教学实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成绩确定后,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报考同师资类别(学段)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选调岗位,同等分数以抽签方式定先后选择岗位顺序。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弃岗人员,该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59(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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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卫辉市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卫辉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教育类20人,卫生类42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4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应聘人员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大小,jpg格式)。选报岗位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应聘人员需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操作。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报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2)网上缴费
 
  已成功提交报名的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16日17:00期间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4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后,于2024年6月13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南段新华书店对面)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8:00至2024年6月29日9:30期间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可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公告。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100分)、《教育类专业知识》(100分)两科。
 
  卫生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卫生类专业知识》(100分)两科。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本次考试在河南省卫辉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卫辉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卫辉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4年6月13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南段新华书店对面)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类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须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资格证书(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若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须提供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聘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1)教育类面试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报考体育岗位(岗位代码A240110)的应聘人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体检的后果自负。体检阶段将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缺额依次递补。未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具体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缺额依次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提供将不再确定其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在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3-4495115
 
  卫辉市教育体育局  0373-4471979
 
  卫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3-7065030
 
  监督电话:0373-4495421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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