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除招聘条件明确规定外,均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所有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六)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时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若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手机号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项目。
 
  甲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教师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岗、编辑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实操的方式,实操内容为测试报考岗位的有关技能,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实操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决定,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其中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须在本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二)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工作业务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名(含教学辅助岗位会计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学科教师须持有相应中职或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和教育会计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20∶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联系。
 
  5月27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进行线上缴费(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
 
  5.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可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附资格复审合格人选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音乐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无学生讲课内容为竹溪县普通高中现行教材高二年级上学期(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为竹溪县中职学校现行教材)。无学生讲课时限为10分钟(其中音乐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时间延长至12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相应时间段候考准备前,由相应学段和学科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报考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报考计算机基础、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岗位的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含实操讲解)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只准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遇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依据招聘单位所设岗位和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按合同书及最低服务期协议相关条款执行;要求调离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符合竹溪县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十、其他事项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19-2731147 ?(县教育局)
 
  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2024年广西河池学院附中自主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河池学院附中位于河池学院东校区与西校区之间,坐落在巍峨雄奇的会仙山南麓,蜿蜒秀丽的龙江河北岸。学校创建于1968年12月28日,2003年河池师专升级为河池学院时又更名为河池学院附中,是一所隶属于河池市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年获得“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
 
  一、招聘教师岗位科目、人数:
 

岗位

数学教师

历史教师

体育教师

地理教师

计算机教师

心理教师

计划招聘人数

1

1

1

1

1

1

用编性质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看“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招聘方式
 
  学校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就业双选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三)招聘地点
 
  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四)报名方式
 
  2024年5月19日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现场招聘报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174908385
 
  兰老师13877803282
 
  联系邮箱:25143093@qq.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东路148号
 
 
 
  河池学院附中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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