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贺州昭平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助力我县脱贫攻坚,解决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7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简章

  
报考人员从2019年10月17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和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咨询电话0774-6687858。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平在线自行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就业、社保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 11月17日上午09:00—10:40;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合格分数线

  
考生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5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24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另行公布。

  
1.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5.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7.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本简章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

  

2019年广西钦州钦南区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南区政府批准,2019年钦南区财政信息中心等3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6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5日-2001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服务地为广西,须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项目人员。

  
符合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免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参加结构化面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岗位21个、名额22个(详见附件1),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3个、名额3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结构化面试。

  
(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36个(详见附件2),名额41个,其中:

  
1.笔试类岗位5个、名额5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免笔试类岗位25个、名额30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3.免笔试面试类岗位6个、名额6个。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9年度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19年4月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

  
4.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缴费标准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监察局、编办、财政局指导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退还报考人员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处理)。

  
(四)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时间

  
1.《准考证》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7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遗失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须经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免笔试类、免笔试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4月24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放弃报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报名时缴交考试费的收据凭证到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参加广西区统一的笔试,笔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有关要求

  
两个科目笔试是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6月下旬考生可拨打168声讯台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笔试成绩;或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及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随面试公告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及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1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的考核人选名单及《考核和体检工作公告》在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三)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4.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pdf

2019年广西河池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河池市委党校(河池市行政学院、河池市社会主义学院)是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公务员、非党干部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河池市编委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为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以双选会招聘为主、集中招聘为辅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体岗位条件以《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涉及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现役军人;②新录用两年内(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③本市新聘用未满两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⑥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⑦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用人标准,以参加区内各高校组织的双选会为主要选人渠道,进行现场笔试、面试,筛选适岗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签订就业意向。经过双选会招聘后空缺的职位,再采取面向全国公开集中招聘的方式进行,即由考生在网上或到校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由河池市委党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包括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及结构化面试)。

  
四、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2019年4月-5月,通过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及区内各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报名及考试、聘用等情况,或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预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8-2323969,2300514

  
电子邮箱:hcdxrsk@163.com

  
联系人:韦老师18977890185 肖老师18077859198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三巷50号河池市委党校208室组织人事科

  
2.组织报名

  
(1)双选会招聘

  
2019年4月-5月,参加在广西区内各高校举行的双选会,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报名登记表(在我校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栏下载);(2)个人身份证明;(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明原件(历届生提供学历书,在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校证明);(4)近期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及电子版;(5)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6)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集中招聘考试

  
2019年5-6月,经过双选会招聘后仍有职位空缺,则面向全国公开集中招聘(具体以本校网站及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为准)。接受网络报名和到河池市委党校现场报名,时间预计为2018年5月20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网上报名可先提交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原件在考试前一天现场交验。现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

  
3.考试流程

  
(1)双选会招聘

  
考生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当场回复能否进入笔试后,按招聘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标准,60分以上为合格,题目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统一组织专家命题,考官现场从备选考题中随机抽取。主要考察考生文字运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官进行改卷,取所有考官评卷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约15分钟,所有考官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招聘方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与应考者进行个别面谈,确定拟聘意见、签订拟聘协议,并约定下一步的体检、考察时间。

  
(2)集中招聘考试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招聘方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到河池市委党校参加考试。采取笔试、教学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题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统一组织专家命题。所有考生先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用时60分钟,笔试结果后即时进行评卷,取所有考官评卷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行教学试讲和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考生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列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教学试讲由招聘方给定一段材料,应试者通过PPT形式,以普通话讲授式教学法进行试讲,试讲时间30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试讲结束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约15分钟。

  
教学试讲满分8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20分,两项测试结果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形,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经批准后即时命题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

  
集中招聘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集中招聘人才考试工作手册》。

  
五、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1.根据应试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出考察(体检、政审)对象。

  
2.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入围对象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采取到考生所在学习(工作)地了解有关情况并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体检统一安排在河池市内指定医院开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考察组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体检及考察时间。

  
3.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取消资格后,可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递补人选。考察未合格的,该职位视为空缺。

  
六、聘用和待遇落实

  
招聘单位将所有材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为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的服务协议,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等福利待遇按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同时享受河池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职级、经济等政策。

  
七、本公告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河池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河池市委党校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的工作需要,我委定于近期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银滩度假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和考核的方式,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机关编制控制数,择优聘用符合招聘职位相关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为银滩度假区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5人,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机关编制控制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上述1至4项要求,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选聘:

  
(1)初次聘用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0岁,曾参加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录用公务员考试获得面试资格并参加面试,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职位学历要求。

  
(2)非初次聘用的,应聘人员应曾经享受北海市编委核定的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待遇,有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优异,大学本科毕业并符合相应职位学历要求,属于本单位急需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9年8月10日为界。

  
(三)岗位要求

  
1、文秘及机关事务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学、秘书、文秘、文秘学、现代秘书、现代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农村行政管理、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熟悉各类公文写作;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

  
2、财务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经济学、经济管理。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3、旅游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熟悉旅业,具有旅游市场营销或相关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4、统计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经济分析、应用统计学。能够掌握数据调查统计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统计分析软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项目招商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市场营销、商务策划管理。熟悉招商流程、招商技巧、合同条款及操作模式;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365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北海银滩度假区银滩四号路海泰别墅11型8号(恬园假日D区5栋)。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ytgwhrjk@163.com)报名两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可选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如有工作经历);公务员招考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成绩证明;有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经历的,须提供聘用合同;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邮箱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北海银滩度假区银滩四号路海泰别墅11型8号(恬园假日D区5栋)。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通过邮箱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公务员招考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及面试成绩证明,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以便核验。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北海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均具备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能力、计划控制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本次面试成绩及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成绩,工作经验及与度假区关联性等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应聘人员曾经享受北海市编委核定的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待遇;

  
2、具有在本单位或与本度假区工作相关联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方面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优异,属于本单位急需岗位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由管委会组成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组采取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请银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其他

  
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一年以上。

  
本方案由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930113)。

  
附件:控制数招聘报名登记表(09.02).doc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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