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9人简章

  
 
  一、学院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服务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有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牵头组建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9人。其中,副高级工作人员3人,中级工作人员23人,初级工作人员3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6.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4月2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4月2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3)查询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sdldzyjsxy/index.aspx)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报名系统,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如个人信息、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其中,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的岗位,无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要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7)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10)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相关材料(2024年4月23日前核发)。
 
  11)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等将提前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安排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初级岗位1:3,中级岗位1:5,简化程序免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凭本人信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1办公室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上半年江苏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人通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2y.com/list-18-1.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资格。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4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本科须为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rszp.nt2y.com:9081(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单位退费。
 
9.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3:1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时间请关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网签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成绩单(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
 
(8)在职经历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医生岗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护理岗提供护士执业资格合格成绩单)后办结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护士及医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9291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554305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赤城街道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赤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4.截止2024年4月30日,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组织办(天台县栖霞东路189号,联系电话:0576-89353026)。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调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赤城街道确定选聘对象,拟选调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赤城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89353026。
 
3.其他未尽事宜,由天台县赤城街道负责解释。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天台县卫健局109会议室(济公大道99号)。
 
3、报名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非应届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报名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详见附件1。
 
(4)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3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不予递补。
 
2、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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