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336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36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208-232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获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报考2024年毕业生英语岗位的(含2022、2023未就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
 
  2.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 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 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 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6.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207-212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以下简称“招聘管理平台”)上按岗位要求和相关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6日中午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上传应聘材料、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管理平台上还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⑴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③《未就业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⑵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⑶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承诺书(样张在招聘管理平台下载)。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考英语岗位者提供)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需上传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扫描(或拍照)。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完毕24小时后,可到招聘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09:00至4月28日12:00。联系电话:0512-65280959。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28日09:00至4月29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30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初定于2024年5月3日09:00至5月4日16:00登录招聘管理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5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在招聘管理平台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招聘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50%。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吴中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七、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356583、6708118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赤城街道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赤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4.截止2024年4月30日,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组织办(天台县栖霞东路189号,联系电话:0576-89353026)。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调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赤城街道确定选聘对象,拟选调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赤城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89353026。
 
3.其他未尽事宜,由天台县赤城街道负责解释。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1﹒A类: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下同)。
 
2﹒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类型
 
滨海县事业单位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参与报名,邮箱:bhmxys@163.com;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联系方式:0515-84108117、84108660。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⑤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⑥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签约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一)政策待遇
 
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3﹒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的单位工作。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滨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青年人才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7﹒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青年人才,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滨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上半年浙江衢州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7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在聘教师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卫健系统在聘卫技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县级选调岗位的,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
 
(5)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办事处)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派驻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涉及服务年限的计算,均由取得现有身份之日起算(含试用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乡镇机关、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通过开化新闻网(khnews.zjol.com.cn)、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
 
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801会议室。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含)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选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交流)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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