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人公告(第3号)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江山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经审核,决定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及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8至35周岁(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421/index.html。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具体安排如下:(时间地点若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1:30
 
地点:同济大学经纬楼一楼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24年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若无,无需提供)。
 
(3)学业成绩表;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等。
 
(三)资格审核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筛选
 
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导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科研水平、工作业绩、技能特长、荣誉奖项、在校表现等进行筛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比例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五)面试面谈
 
组织入围对象现场进行面试面谈。
 
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入围考核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折算成货币补助);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二级学院)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25平方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折算成货币补助);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二级学院)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10平方米。
 
3.对新引进来江,在江无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三年内由政府提供不超过1500元/月的租房保障。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计划数和招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757003296。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广西河池学院附中自主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河池学院附中位于河池学院东校区与西校区之间,坐落在巍峨雄奇的会仙山南麓,蜿蜒秀丽的龙江河北岸。学校创建于1968年12月28日,2003年河池师专升级为河池学院时又更名为河池学院附中,是一所隶属于河池市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年获得“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
 
  一、招聘教师岗位科目、人数:
 

岗位

数学教师

历史教师

体育教师

地理教师

计算机教师

心理教师

计划招聘人数

1

1

1

1

1

1

用编性质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看“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招聘方式
 
  学校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就业双选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三)招聘地点
 
  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四)报名方式
 
  2024年5月19日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现场招聘报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174908385
 
  兰老师13877803282
 
  联系邮箱:25143093@qq.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东路148号
 
 
 
  河池学院附中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工作业务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名(含教学辅助岗位会计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学科教师须持有相应中职或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和教育会计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20∶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联系。
 
  5月27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进行线上缴费(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
 
  5.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可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附资格复审合格人选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音乐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无学生讲课内容为竹溪县普通高中现行教材高二年级上学期(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为竹溪县中职学校现行教材)。无学生讲课时限为10分钟(其中音乐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时间延长至12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相应时间段候考准备前,由相应学段和学科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报考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报考计算机基础、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岗位的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含实操讲解)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只准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遇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依据招聘单位所设岗位和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按合同书及最低服务期协议相关条款执行;要求调离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符合竹溪县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十、其他事项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19-2731147 ?(县教育局)
 
  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2024年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关于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8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投递至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163.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就业见习+姓名+学历。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录取人员见习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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