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人公告(第3号)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江山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经审核,决定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及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8至35周岁(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421/index.html。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具体安排如下:(时间地点若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1:30
 
地点:同济大学经纬楼一楼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24年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若无,无需提供)。
 
(3)学业成绩表;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等。
 
(三)资格审核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筛选
 
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导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科研水平、工作业绩、技能特长、荣誉奖项、在校表现等进行筛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比例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五)面试面谈
 
组织入围对象现场进行面试面谈。
 
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入围考核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折算成货币补助);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二级学院)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25平方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按上年度江山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折算成货币补助);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二级学院)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10平方米。
 
3.对新引进来江,在江无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三年内由政府提供不超过1500元/月的租房保障。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计划数和招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757003296。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甘肃河西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须是199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同时取得中级职称的须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河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尚在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10:00至2024年5月20日10: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2024年5月15日10:00至5月20日22:00,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缴费流程请查看附件3。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打印正式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缴费票据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2024年6月8日08:30-10:30,河西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具体考场安排请在6月7日10:00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
 
  2.形式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2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并对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做出安排。
 
  (三)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在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应聘材料相关信息不实、有工作单位但无法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因以上原因导致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
 
  2.形式及成绩核算
 
  (1)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15分钟左右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人员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表演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岗位面试仅安排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涉医教学科研岗位(代码20240305、20240306)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涉音体美教学科研岗位(代码区间20240307-20240311)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3个环节,所得成绩分别以25%、25%、50%计入面试总成绩。财会岗位和医师岗位安排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
 
  (3)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该面试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最终成绩核算及公布
 
  涉音体美教学科研岗位(代码区间20240307-2024031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的总和确定。其余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按招聘计划数以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相关事宜做出安排。
 
  最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如对体检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取查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鉴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做出客观公正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九)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审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实施。请各位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人事处网站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
 
  咨询电话:0936-8282011
 
  监督电话:0936-828472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查询系统进入通道(2024年5月15日10:00开通)
 
  3.河西学院公开招聘缴费流程(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期间开通)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应届生招聘33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33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无三科及以上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6时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3号。
 
  (三)报名要求
 
  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或打印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
 
  (二)考核分为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20%、3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徽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语文老师1人;数学老师1人;英语老师1人;物理老师2人;化学老师1人;生物老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2207621@qq.com,联系电话:18919492683 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徽县第一中学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地点:徽县第一中学。
 
  (三)考察
 
  由徽县教育局和徽县第一中学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徽县第一中学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徽县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徽县第一中学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陇南徽县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徽县教育局、人社局,徽县教育局、人社局报送拟录取人员材料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