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加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技术人员,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2024年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及证书取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把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资料(附件3)扫描电子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cjyx@gdd.gov.cn,考试当天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见《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提交材料目录》(附件3)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人员按1:3比例进行。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黄埔信息网公告通知栏公布。
 
(四)体检与补录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拟录用人员提交市内二级以上资格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
 
3.补录: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将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埔人社〔2018〕65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监督。
 
(四)咨询电话:020-31703116,监督电话:020-31703106。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补录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拟从参加2024年第一季度白云区区直机关单位招录考试,并进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的人员中补录1名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为顺利做好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数、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一)本次补录1名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
 
(二)工作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
 
(三)工作内容:辅助开展统战相关业务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强。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四)持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受行政开除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补录。
 
三、具体条件
 
详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2024年第一次公开补录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补录程序
 
本次补录工作按照发布补录公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面试前,对拟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需通过学信网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其它证件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补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组织开展。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补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若考察不通过,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五、工资待遇
 
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8158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6381829。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
 
2024年4月19日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补录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拟从参加2024年第一季度白云区区直机关单位招录考试,并进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的人员中补录1名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为顺利做好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数、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一)本次补录1名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
 
(二)工作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
 
(三)工作内容:辅助开展统战相关业务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强。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四)持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受行政开除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补录。
 
三、具体条件
 
详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2024年第一次公开补录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补录程序
 
本次补录工作按照发布补录公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面试前,对拟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需通过学信网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原件,其它证件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补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组织开展。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补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若考察不通过,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五、工资待遇
 
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8158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6381829。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战部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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