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六)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武府规〔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工勤岗位工资2172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上班。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四、报名方式

  

将《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后发至南宁市富济劳务有限公司邮箱fjlwgs@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报名要求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119号企业职工安置房1-104、105号(武鸣国税局正对面)。

  

六、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五楼会议室(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

  

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咨询电话:0771-6019519

  

南宁市富济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docx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49ac9a9fb3bb01a7865db49f6afcb05)

2021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7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计划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68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浦北县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30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浦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浦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8:30-10月3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0日8:30—11月12日18: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4.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2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中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50%+面试5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按照选岗结果,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人选公布

  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名单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钦州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8318016。

  2.监督电话:0777-82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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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生使用手册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外聘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40岁及以下,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

  5.驾驶员需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岁及以下,持有C1证或以上,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退伍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复印件发送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邮箱(jnqjghq@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0109办公室。联系人:邱红云,联系电话:0771-4839561。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约2730元/月,三类岗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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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江南区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71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了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区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21年5月23日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执行,即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加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考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考点时,全部要求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查验(二码联查)。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覃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之前,凭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提交给本次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二、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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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提取码:eqqi)

  

覃塘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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