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南宁马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0年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75个岗位,人数149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证件核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通知公告栏、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2019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马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技信息股邮箱gxmsqj@163.com。

2020年广西南宁马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23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

  马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于2020年7月13日-7月23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到马山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科技信息股(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上述材料现场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进行公布。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7月13日(如40岁及以下,为197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四、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通知公告栏、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咨询电话: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1-6804081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附件:

  1.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提取码:t967)

  2. 2020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3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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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的规定,2020年我市计划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020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北流市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判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或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0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 《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加分材料(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证件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地址:北流市城南南路0028号)。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六、照顾加分

  (一)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三)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加5分。

  (四)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五)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七、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人难的问题,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如下:

  1.驻地在城区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不予开考。

  2.驻地在乡镇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开考,达不到1:1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1比例开考。

  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发布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式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递交自愿放弃声明书,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应聘者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广西健康码(纸质版)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下旬前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2.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九、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按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者确定为人选。

  (3)职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为人选。

  (4)职称、学历均相同时,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从业经历,服务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5)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以取得职称或执业资格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十、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mnto)

  2.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xls(提取码:2zwc)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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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岑溪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东邻广东罗定市,南靠广东信宜市,西连玉林市,北接梧州市,是大西南与珠三角经济圈的结合部,是大西南资源型经济与沿海外向型经济的连接点,是大西南东出粤港澳的桥头堡。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引才入岑力度,现将2020年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为全国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博士、硕士毕业留学生。

  公告于2020年5月起在岑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enxi.gov.cn)、岑溪党建网(www.cenxidj.gov.cn)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人才引进程序及待遇

  (一)《2020年度岑溪市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自发布之日起于2020年11月30日前接受报名。报名者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后,确定引进人选。相关面试(面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安家费、生活补贴、住房等待遇,具体实施按岑溪市委办公室、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人才引进身份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或国企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可发送电子版至岑溪市委人才办邮箱,也可通过邮寄至中共岑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共岑溪市委组织部)。报名材料包括:

  1.《2020年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学术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020年广西梧州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四、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市委人才办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岑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8210686  传真:0774-8222760

  邮箱:cxrc2019@163.com

  地址:广西岑溪市城中路7号岑溪市委组织部

  邮编:543200

  附件1:2020年度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docx(提取码:xns5)

  附件2:2020年岑溪市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8mit)

  附件3:岑溪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doc(提取码:6q5x)

  

中共岑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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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i33)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提取码:8w1w)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提取码:6md1)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提取码:i5vv)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提取码:x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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