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涉及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6名,专业技术类1名,综合管理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教育教师岗面向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考核聘用(到岗后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考生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http://dwdx.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网站(https://dangxiaozp.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报名时间:4月29日10:00-5月9日13: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填写《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至5月9日18: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请在5月9日24: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4日-5月19日智联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①笔试时间:5月19日(星期日)
 
  ②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③笔试地点: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五家渠市迎宾大道619号)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左右公布,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教育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应聘岗位和专业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育教师岗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教育教师岗
 
  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教育教师岗为8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71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
 
  022-58703000-85503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应届生招聘33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33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无三科及以上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6时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3号。
 
  (三)报名要求
 
  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或打印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
 
  (二)考核分为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20%、3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16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持续提质强能”,吸引优秀人才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印发〈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此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设置16个岗位,计划引进16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其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或与招聘岗位专业背景一致均可报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图书馆905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zrsc@163.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表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将就读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所学专业、预取得学历和学位、预计毕业时间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思想政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院校公章)、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面试考察合格,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并经审核无影响录用问题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2)往届毕业生。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3)留学人员。将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4)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具有人事管辖权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录用分配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仪表举止以及潜能等。面试考核分为说课(教辅岗位为工作方案设计)和答辩两个环节(艺术类专业考生同时加试专业技能),共20分钟。说课(工作方案设计)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60%、答辩(包括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技能加试)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在说课前40分钟抽取相关内容或章节封闭备课(撰写工作方案)。面试考核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评分成绩相同,则采取评委票决方式确定拟考察人选)。
 
  2.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及以上,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成3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从教潜能、岗位匹配、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引进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经考察组合议,若存在不具备担任高校教师或与所设岗位不匹配等情况者,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如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档案审查
 
  考察合格者,由陇南市教育局调阅审查档案,审查档案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体检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凡引进我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同时从到我校工作之日起必须从事辅导员岗位或行政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可根据学院需要承担每周不多于4节课的教学工作,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待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师专组织人事部官方网站。陇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陇南师专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指导,陇南师专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9-3200335
 
  监督电话:0939-3718388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83年,由中国政府与意大利政府合作兴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用急救号码“120”。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急救中心”,现是全国唯一一家三级甲等急救中心。
 
  经市委编办批准,北京急救中心还加挂有“北京市急救医学研究所”“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体系建设与质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学及急救技能培训和公众普及等任务。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经市科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北京急救中心还担任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海南医学院的教学基地,获得美国心脏协会(AHA)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联合会(ITLS)的中国分部认证资格。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当年自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完成规培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自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七)非京自培人员须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分为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七、待遇
 
  (一)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政策要求的,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98022,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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