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9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4月11日-12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须于2021年4月18日18:00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4月20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9:00。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七)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报考教师岗位的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见附件5。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分别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市直和本辖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钦南区、钦北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2021年广西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95人公告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市直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分别由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钦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管委会组织人社局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7月26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报考钦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分别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三)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和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六)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八)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市直岗位0777-2812699;钦南区岗位0777-2101958;钦北区岗位0777-3686678;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岗位0777-3889465。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附件1: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提取码:87xr)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eah7)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提取码:lphk)

  附件5: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docx(提取码:nla5)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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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来宾市住建局编外聘用人员2名;

  2.来宾市城建档案馆编外聘用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会计、档案管理、土建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聘用人员待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应聘者填写《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和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信箱:lb4238933@163.com。

  (二)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材料纸质版(验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原件1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四)个人所获得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联系,联系人:罗,联系电话:0772—423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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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调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专业

  

(一)商调岗位:来宾市兴宾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职位4名。

  

(二)商调专业: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土建类。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人员优先考虑。

  

专业分类参照《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二、商调岗位的基本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兴宾区外干部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事业单位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兴宾区内干部需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近五年内年度考核获两次以上优秀等次)。

  

(六)需符合《来宾市兴宾区干部管理补充规定》《来宾市兴宾区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关于调动人数限制、服务期限等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6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确定考察的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出具体检报告。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柳春,联系电话:0772—4231208,17878205522。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调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1949c2db8a14d9272bd34a2a317fd237)

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调4人公告

2021年桂林市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决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政协办公室(兴安县三台路51号),邮箱地址:xazxb@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622230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政协办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需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政协办抽调相关委室人员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政协办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并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政协办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兴安县政协办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任问题的,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任。

  拟聘任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任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

  (二)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由兴安县政协办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任通知下文后,受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聘任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三年。用人单位对首次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任期内。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3.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2304。

  附件:1.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1-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附件x.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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