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招聘创新专员、统计专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实施面积58.19平方公里,是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最大、唯一临海的片区,包括中马钦州产业园区16.05平方公里、钦州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含8.81平方公里的围网区域)、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2.1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港航物流、国际贸易、绿色化工、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等产业,加快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向海经济集聚区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成贸易投资便利自由、特色产业集聚、交通物流通达、体制功能完善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奋力建成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陆海统筹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推动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钦州港片区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创新专员、2名统计专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创新专员12名,具体为:
1.经济发展局产业政策研究创新专员1名、北部湾产业发展创新专员1名;
2.制度创新局(政策研究室)产业链合作研究创新专员1名、港航物流创新专员1名、航运服务创新专员1名;
3.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创新专员1名、风控办投资专员1名;
4.贸易与物流发展局外贸管理创新专员1名;
5.联合理事会秘书处(对外合作交流局)两国双园规划发展创新专员1名;
6.产业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服务创新专员1名;
7.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专员2名;
(二)经济发展局统计专员2名。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能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
6.与用人单位和岗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2月16日。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本人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word版、扫描版)与学历学位、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邮箱zmqzzrsj@163.com。发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8:00。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由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资格审查通过的,由组织人社局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2月17日。
(四)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组织人社局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及排名。
(六)组织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考察人选1:1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放弃考察的,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七)个人素质测试。考察期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个人素质能力测评,了解应聘人员在沟通协调、逻辑思维、随机应变、团队协作、抗压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八)确定拟聘人选。按招聘岗位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经考察无适合人选,该岗位暂时空缺。
(九)公示和体检。在钦州港片区管委官网进行拟聘人选公
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任。同时,在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报销。
(十)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身份管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12名创新专员拟聘任人选均纳入钦州港片区员额制人员管理;2名统计专员不纳入员额制人员管理。创新专员、统计专员拟聘任人选均不使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创新专员除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外,还负责本部门创新工作的督促、协调、联络。所在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制度创新局负责其关于创新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薪酬待遇
创新专员薪酬待遇按照钦州港片区员额制人员同级别岗位薪酬待遇执行;统计专员薪酬待遇参照钦州港片区员额制人员二层机构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宿舍,每年伙食补助4000元;享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小儿统筹医疗、带薪休假、工会节假日福利。
未尽事宜,由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7—3883286,13471753265王主管;
0777—5988029,15707777661谭主管。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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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招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lrmyy.com/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3b930e70b7119c5ceb4e7a40b8cc3de6)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3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40岁及以下,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
5.驾驶员需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岁及以下,持有C1证或以上,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退伍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复印件发送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邮箱(jnqjghq@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0109办公室。联系人:邱红云,联系电话:0771-4839561。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约2730元/月,三类岗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后勤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2f3904ad07d834d1fe988d7d341a192)
2021年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四批)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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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