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招聘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7日讯:为深入实施北海市委、市政府珠城聚才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校人才队伍结构,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征集的函》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中共北海市委党校参加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2名、经济学类2名、政治学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级职称(含副高)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八桂英才网、高校人才网、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招聘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如报名人员对《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招聘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中共北海市委党校人事科0779-2239791、0779-2239792(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招聘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25日前发送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至dxrsk123456@163.com。
三、面试
本次招聘对象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只进行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及有关规定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或1:3及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并书面通知面试考生。面试公告包括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等内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人选将面试审查材料(扫描件或者pdf文件)发送至dxrsk123456@163.com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1.《中共北海市委党校招聘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022年应届毕业的在读考生必须经学校审核同意、在编在职高级职称考生必须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4.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含以上)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可以按1∶2比例或者按1∶1比例开考。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通过现场验证方式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审查材料的原件。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方可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面试人选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考生试讲时需使用PPT课件采取现场授课方式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多媒体制作、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必要时考核科研能力)。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制定及面试组织实施由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负责。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参考科研成果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考核
招聘考核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时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核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核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招聘体检工作经市人社局核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统一到规定等级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事业单位体检人选如申请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高级职称在编在职考生按原工作单位职称岗位等级或不低于现有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直接办理聘用)。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考。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
(四)考生进入考点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出示绿色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或接种禁忌证明)进入考点。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须提供接种禁忌证明,或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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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党校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招聘7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用人需求,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43个岗位,计划招聘77人,其中招聘实名编制27人,聘用人员控制数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户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8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wjjbgs@guilin.gov.cn。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两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视情况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岗位报考,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
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提取码:ow48)
附件2: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wqmf)
附件3: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提取码:vnw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提取码:3zia)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提取码:cu60)
附件6:兴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提取码:rs4o)
2021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从教经历的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投递电子报名材料与现场核验材料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岗位信息目录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2.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3.提交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生个人简历报名材料(模板)”(附件5)。
4.本次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执行。
5.本次招聘所有资格、业绩条件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时限,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投递电子报名材料。投递电子报名材料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2日,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生个人简历报名材料(模板)”(附件5)要求,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rsc2@glut.edu.cn。
(三)现场核验材料确认报名。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对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可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人员名单和现场确认报名相关事项。现场核验材料和确认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30日(每天早上9﹕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609室,逾期不再受理。
1.现场核验材料。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生个人简历报名材料(模板)”(附件5)要求,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2.现场确认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打印出应聘者的报名材料,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六、资格审查
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七、考试与考核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
(一)笔试和面试
1.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2.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
3.专职辅导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
4.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考试面试满分值70%(含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健康、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
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8989553,0773-3678705。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898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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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提取码:bqhf)
桂林理工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a46c)
桂林理工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x(提取码:uogb)
桂林理工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考生个人简历.docx(提取码:u6wh)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x(提取码:yu5e)
桂林理工大学
2021年9月13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放射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科研和咨询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8日后出生,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者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现场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非本人报名需附上委托书,本人报名则不需要),除工作证明和委托书(非本人报名)收原件外,其他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9日(8:30-11:30、15:30-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辐射监测大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开考条件。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开考,因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且岗位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公共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考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如考核人员不满足招聘要求的,按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77591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女士0771-53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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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1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