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龙潭公园管理处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09日讯:柳州市龙潭公园管理处系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公园位于柳州市区南部,距市中心三公里,是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重点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是柳州市对外宣传和交往的城市名片。公园风景秀丽、浑然天成,是一个集喀斯特自然山水、历史人文胜迹、南方少数民族风情和亚热带岩溶植物景观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性公园。

  由于工作需要,急需招聘财务人员一名,现将有关应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专业知识扎实,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精通财务管理及财务审计方面工作,熟练使用财务和办公软件。

  (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心强,人品端正,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良好。

  (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奖学金、学生干部、体育或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

  签订合同,购买五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三、应聘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31日

  咨询电话:0772-3171018(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邮箱:87941417@qq.com(个人简历、个人生活照、附上相关证件扫描件)

  柳州市龙潭公园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

2021年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简章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

  

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查看报考说明(附件2),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6月4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5月26日9:00至6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2日18:01至6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1年6月6日24:00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可于2021年6月21日00:00—7月30日24: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6月26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根据所报岗位类别分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7月3日后可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2021年7月3日9:00—面试结束。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报考引进人才职位的考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费,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谈)

  

(一)面试: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果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谈:人才引进岗位考生参加面谈,面谈后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排名为先。

  

引进人才职位不评定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引进人才职位按照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需提供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南宁海关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8272。(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附件1: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考说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2021年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简章

2021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928人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八)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大学生退役军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 至4月13日17: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4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4月7日至2003年4月6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级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21年4月1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人员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至5月22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21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928人公告

  5.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按管理权限送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已备案的面试人选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如因验证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的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市本级招聘工作人员的,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市直机关、参公单位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和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区)、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报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71-1234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服务热线:0771-12333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0771-553360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71-2638801

  监督电话:0771-5523252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附件:

  1.南宁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pmmw)

  2.南宁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提取码:2f0h)

  3.南宁市2021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sdph)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eah7)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提取码:5ikh)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考试范围广泛,内容庞杂,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抓住关键点,有效备考?公考资讯网推荐【202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151课时+3册讲义+1000道试卷,梳理公基知识点,1000道试卷带你刷遍关键点,老师精讲带你科学有效备考!还等什么,快必胜公考APP报名听课、开启你的学习之旅吧~

2021年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招聘乡级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4日讯:西山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招聘乡级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公告

  一、业务范围:开展社会救助、社区综合服务等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服务;开展社工方面的课题调研、学术交流;发展和培育志愿者;承接政府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委托的各类社工工作服务项目。(服务覆盖社会救助、社会调查核查、养老服务、心理健康、残障康复、城乡社区发展、社区矫治和戒毒康复等多个领域,服务对象惠及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妇女、残障人士等各类人群)。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

  1.运用专业社工手法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协助项目主管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2.协助项目主管收集、整理和分析服务对象相关资料,进行跟踪记录服务过程,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建议;

  3.完成服务文书,按时提交各项服务数据等,并确保各项文书质量达到要求;

  4.协助项目链接服务需要的各项资源;

  5.完成主管、及机构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人数:2名(男女各1名)

  四、基本要求:

  1.大专及以上(接受应届生)(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统计学、新闻学、护理学、幼师等),持有社工证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品质、有爱心、有耐心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热爱社会工作、认同社会工作的价值及理念。

  五、年龄要求:35岁以下

  六、工作薪资:3600元(包含五险等),根据学历、资历、工作经历等定薪,能力优秀者另谈。

  七、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西山乡2021年社会工作服务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或网上两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西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西山乡人民政府邮箱(bmxs168@126.com),材料名称备注好应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

  (二)资格审查

  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电话联系咨询原因。

  (三)面试和能力测试

  进行面试、现场进行电脑办公能力测试。

  (四)考核

  根据面试和电脑办公能力测试情况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正式聘用

  对通过考核人员,按照岗位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西山乡党政办咨询。联系电话:0778-6298328。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西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西山乡人民政府(位于西山乡福厚街上)

  点击下载>>>

  2021年西山乡社会工作服务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西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