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浦北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随着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县城学校就读人数剧增。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整体部署,合理配备县城学校教师,主动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决定以公开选调形式补充部分县直学校教师。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见《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一)、(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非县城中小学在岗在编公办教师。合同期未满的考录教师、小学全科教师,2019年和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师德高尚,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立案调查未得出结论的和5年以来因违犯师德师风被调查处理过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2.教学能力优良,教学成绩突出,报选人要求有 1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历史、地理、生物科目教师和担任副主任及以上领导职务、财会工作的人员除外。
3.参选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二中、第四中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有中学的公办中学教师;参选实验小学、金浦小学、第一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的公办小学教师。
4.参加选调的教师年龄要求:高级教师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中级教师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初级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5.报名人员的报选学科必须和上的学科相对应或出具担任该学科教学两年及以上的证明。
6.在县城高中跟班学习教学三年及以上教师参加选调,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政审过关即为入选。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8月上旬分别在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政务公开平台和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通过教育系统办公网发全县各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在学校公众位置张贴选调公告。公告期2021年8月5日至9日。
(二)报名。参选人员到选调学校办公室领取《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到选调学校登记审核报名,选调学校在参选人员报名时应制定并向参选人员提供本校的《面试须知》,明确面试方式、方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每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只能报选一所学校。
(三)资格审查、面试。各选调学校按照《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校的选调教师面试工作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试教人选;组成评委小组对试教人选进行面试(试教和答辩),得出每位人选的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选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上学期教学成绩全县排名靠前者。
县第八小学的选调工作由金浦小学负责组织(参选八小的教师到八小报名)。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由江城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组织。
试教内容选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评委组成要尽量扩大选择范围进行差额抽签,全程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确保公平公正。
(四)选调结果公示。选调结束后第二天,选调学校应把结果纸质版(盖公章)和电子版报教育局,教育局对拟选调教师在全县中小学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和财政局办理正式调动有关手续。
(五)选调过程由县纪委、教育局人事股全程监督,确保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下午5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选调学校的校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浦北中学8211703 、金浦中学8383699、
浦北二中8211227、第四中学8211258、实验小学8369622、第一小学8365635 、江城中心小学(六小、七小)8315529或13317876072龙老师、金浦小学8216122、八小8382899。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各选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调面试工作方案,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小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中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每位应聘者试教时间为12分钟,答辩3分钟。
(二)地点:由选调学校自定。
六、有关规定
(一)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或伪造参选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十年内不准参加选调,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被选调后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要求并返回原学校任教的,十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任教学校;
(三)工资问题: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工资套改,根据学校的空岗情况竞争上岗,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具体由相关学校制定竞争上岗方案组织实施。
浦北县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共106名(一)
| ||||||||||||||||||
序号
| 学校
| 思品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心理)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备注
| |
1
| 第四中学
| 0
| 3
| 3
| 2
| 2
| 2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14
| ||
2
| 实验小学
| 0
| 6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
3
| 金浦小学
| 0
| 6
| 9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
| ||
4
| 第一小学
| 0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5
| 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
| 0
| 2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6
| 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
| 0
| 3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7
| 县八小
| 0
| 19
| 17
| 6
| 0
| 0
| 0
| 0
| 0
| 5
| 1
| 0
| 1
| 1
| 50
| ||
合计
| 0
| 41
| 38
| 13
| 2
| 2
| 0
| 1
| 1
| 5
| 1
| 0
| 1
| 1
| 106
|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二)共36名
| |||||||||||||||||||||
序号
| 学校
| 道法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
| 心理健康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学前
| 合计
| 备注
| |
1
| 浦北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8
| |||||||||||||||
初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选调
| 选调2
| 7
| ||||||||||||||||
2
| 金浦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1
| 选调1
| 选调1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3
| 18年跟班1
| 6
| |||||||||||||||||
3
| 浦北二中
| 高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4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5
| |||||||||||||||||
合计
| 36
|
2021年广西浦北县招聘特岗教师210名公告
广西浦北县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为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义教特岗教师200名、中职特岗教师10名。具体报考条件请查看《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
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进行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附:
1.浦北县2021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浦北县2021年中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浦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广西浦北县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附件1-2.doc
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22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按程序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依据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退还考试费。
5.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下旬前,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
(1)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公布。
2.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4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工作。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二、岗位要求及名额
(一)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以上岗位,中员或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者优先聘用)。
(二)检察技术人员1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大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三)协警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的,中员或者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司机1名,驾龄3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适合男性,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过,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的;
6.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网上报名。登陆钦州市人才网,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简历应粘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报名邮箱为qnjczgk@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2896890,联系部门: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
(四)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办公楼3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能力测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