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来宾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公告

  来宾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来宾市政协办公室管理的二层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人员(后勤控制数)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四)大学以上学历,专业:管理类、会计学类;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4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政协办公室第二秘书科(市行政中心政协楼117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政协楼117室,电子邮箱:lbszxbgs@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政协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当天面试的承载范围,将以加式的方式筛选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政协办公室第二秘书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晓琴,联系电话:0772-4278596。

  附件1:来宾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2022.11.04.doc

  

政协来宾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第四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来华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9名(基层一线,男性);

  
岗位二: 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 5月22日止;

  
(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还须携带填写好的《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71692240 @qq.com邮箱)。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3.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72-4226305。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051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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