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3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的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市行政中心东前楼4楼405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楼4楼405室,电子邮箱:lbsfgw@126.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商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世明,联系电话:0772—4278786,0772—4278319。

  附件: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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