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公共管理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3.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2650元/月(含五险一金),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285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件,于2022年6月9日18:00前发送至市土整中心邮箱:shenbao00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面谈、聘用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通过面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黄颖怡,联系电话0772-429321/0772-4293231。

  附件: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内设科室工作人员(技术技能岗位)2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发至市国资委邮箱(lbsgz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入围面谈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市国资委综合科联系。联系人:覃恒贵,联系电话:0772-4275686。

  附件: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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