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来宾市编外聘用普通辅助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日常工作、休假和出差补助等管理均按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31885015@qq.com(请注明姓名)。
实地报名:请持上述材料到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报名(来宾市迎宾路北297号503室)。
(二)面试
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按照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组织面试。由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聘用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自动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增补聘用。
未尽事宜,可咨询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联系人:罗燕玲,联系电话:0772-4299722
附件: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广西来宾市妇女联合会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夯实妇联工作队伍,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我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名。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类别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5日~2002年3月25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六)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购买规定的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bsflzlb@126.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现场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携带该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政协西后楼三楼来宾市妇联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我会进行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赀格。
(三)面试
我会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择优选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察被考核对象的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对被考核对象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择优聘用人员提供可靠依据。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由我会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妇女联合会组联部咨询,咨询电话:0772—4285068,15978257136,联系人:赖荣英。
本公告由来宾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来宾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16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来华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9名(基层一线,男性);
岗位二: 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 5月22日止;
(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还须携带填写好的《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71692240 @qq.com邮箱)。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3.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72-4226305。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0513.xlsx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来宾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缴,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1年7月23日17:00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jrsxck@163.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2号408室,邮编:546100,电话:0772-4278390)。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以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390。以上公告,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具有最终解释权。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