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临汾市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2024山西临汾市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9日之前取得。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汾西县党群系统所属5个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汾西县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汾西县政府系统所属22个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汾西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汾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汾西县人民政府官网(www.fenxi.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汾西县人民政府官网(www.fenxi.gov.cn)。

报名时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汾西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汾西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补充说明”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补充说明”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部门(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5月2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到汾西县人社局事业股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5月23日前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准考证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汾西县人社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汾西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1)命题和阅卷:由汾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A.教师岗:

《科目一》:1.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内容(20%);2.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30%)。

《科目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50%)。

B.医疗岗: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30%);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70%)。

C.综合岗: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50%);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50%)。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两个同等对待”人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由各招聘单位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汾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内容:

A.教师岗:采取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和回答问题)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学段课程。

重点考察报考者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B.医疗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C.综合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计划决策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

(6)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汾西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汾西县人社局批复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有违反,记入诚信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4)。

监督电话:0357-51221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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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汾西县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汾西县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xlsx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原标题:汾西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xi.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9_348263.html

2024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31人公告

2024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牡丹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不得应聘。

8、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定向岗位(岗位2):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已到牡丹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6月14日10: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sd.bmpta.com/hzmdqsydw24

或登录牡丹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岗位2取消的计划调整到岗位1;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缩减招聘计划。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0: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6月15日16: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966087)。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6月15日16:00前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办公楼四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从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以国家承认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5)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应聘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公示结果。

3、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顺序优先确定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下,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他公告均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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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mudan.gov.cn/2c908084831c4eb30183205259ac001f/2c9080888364f9ed0183ac63182c0085/1795004727327662080.html

2024山西忻州五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4人)

2024山西忻州五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4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12个,招聘名额3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五台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等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9.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

10.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当月底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等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0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4年6月1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生岗位”,可将岗位招聘名额和报名人员转入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6月1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于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1日到五台县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确认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教育理论知识(20分)、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其他岗位面试内容均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公布。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有关事宜见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中约定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0-6522571

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0-6522571、13523096881

监督电话:

五台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0-6522389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0-33336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五台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五台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五台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tai.gov.cn/zwyw/tzgg/202405/t20240530_3982680.html

2024山西运城市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公告

2024山西运城市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现面向市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相关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

(一)认定条件:

运城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1、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4、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5、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额可获得240元保费补贴。

(二)申报方式:

拟申报的就业见习单位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跳转至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法人服务。填写《运城市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即可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进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

二、就业见习人员: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跳转至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个人服务,即可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

三、就业见习时间:

? 3—12个月。

四、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9-26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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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运城市2024年市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 和见习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uncheng.gov.cn/doc/2024/05/27/451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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