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2024年辽宁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为满足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转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发〔2016〕69号)等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溪市明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师范专业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等其他材料,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我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shan.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已填写的《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的照片一致)。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况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报名。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附件6),及上述材料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报名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办公大楼西侧一楼大厅(辽宁省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4.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民币(现金),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进行缴费确认。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缴费期间到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联系电话:

024-44586009(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43887252(明山区教育局)

024-42127012(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8.报考专业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教育岗位: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非教育岗: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笔试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30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

五、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有工作单位的,需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由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时间、具体要求等将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聘单位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为确保基层队伍的稳定,凡经此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新聘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转,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本方案由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1)(1).xlsx

附件2: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附件5:.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附件6:委托书.docx

原标题: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s.benxi.gov.cn/publicity/qzfxx/tzgg/121251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和城区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我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兴宁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共招聘9人,其中面向兴宁区在岗的镇(街道)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招聘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所在镇(街道)出具的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工作证明(报考岗位二的人员提供)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楼5楼508-1室(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初步定于6月底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2)属于兴宁区镇(街道)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3)属于退役军人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由用人单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兴宁区民政局备案。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朝阳街道办事处,0771-2410770;

民生街道办事处,0771-2869547。

附件查看>>>

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5936344.html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特聘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用人单位为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适岗考核、体检、协议年薪协商及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p.hongbohr.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18: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

线上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择优按岗位拟聘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核的人员。通过人数少于1:5大于1:3的,可调整该岗位适岗考核;通过人数少于1:3的,该岗位适岗考核取消。本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适岗考核的考生。

2.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在参加适岗考核前需进行线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结果的参考。

(三)现场资格审核及适岗考核

1.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资格审核当日(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3.面试及面谈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及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最终体检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协议年薪协商及考察

本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考生沟通协议年薪,协议年薪协商一致的,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八)其他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四、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专项研究类特聘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具体按照福田区特聘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密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到岗后需第一时间签署保密工作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如违反保密规定,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秘密的,本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922068。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360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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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3.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签名需手签)

4.2024年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

文章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1337484.html

2024年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名)

2024年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为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省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服务。中心秉承“爱启稚声,乐享童言”服务宗旨和“团结创新,严谨活泼”工作理念,坚守沟通障碍儿童“全面康复,精准康复”目标,康复成效显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6月。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网站(https://www.tlyykfzx.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tlyykfzx.org.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参考。

(三)资格审核

1.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本次招聘。参加笔试前,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原件,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5)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特殊教育学和沟通障碍残疾儿童康复等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咨询电话:0531-8889899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2024年6月4日

附件1:山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原标题: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bfad026c-58cf-4653-b654-d31ce83a99c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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