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图书管理员招聘1人公告

2024江西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图书管理员招聘1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管学科为主,工、管、文、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2001年7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试办,为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院地处昌九经济带中部、庐山南麓,鄱阳湖之滨的共青城市科教城。共青科教城是江西省政府重点打造的生态园林高教区。学院总建设投资7亿元,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智能化校园管理理念,积极打造生态优美、服务设施一流、教学设备先进的现代化校园。

学院目前下设机械材料学部、信息电子学部、经济管理学部、艺术学部、文理学部等5个教学学部,设有28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一万二千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为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图书管理员1人(聘用合同制(C类岗)),具体如下:

1.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能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报名表》(附件1)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将上述材料以应聘者姓名+岗位名称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chkjxy@163.com。

3、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院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学院官网(http://kjxy.nchu.edu.cn)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布。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带好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所有投递材料及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按照笔试30%+面试70%计算综合得分。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每人面试时间限定为8分钟以内,现场抽答2-3个问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六、公示

学院官网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七、政审考察

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不合教师规范者,不予录用。

八、心理测试及体质健康检查

1、拟录人员须到学院指定机构和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和体质健康检查。

2、心理测试、体质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制合同(C类岗),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实行固定工资2500元/月,享受教工餐厅就餐补贴,工会福利,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学院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4.提供免费住宿,并具有购买学院共青校区一套有产权的教职工福利住房的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792-4391310;35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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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报名表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图书管理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jxy.nchu.edu.cn/xyxw/tzgg/content_25274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http://www.njqi.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事部门邮箱:nj_zjyzp@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考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基本信息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00。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25-8667381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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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基本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405/t20240509_4662011.html

202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2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文化事业发展需求,充实区文化馆专业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人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 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527—84338767;

9.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 2024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文广旅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试。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7日4:00。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三)笔试及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1.笔试由区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公共文化基础知识和音乐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文广旅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现场表演歌曲(3-6分钟)、视唱练耳测评及淮红戏演唱,分值为100分;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及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排名成绩,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及技能测试结束后,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文广旅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告。   

体检工作由区文广旅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文广旅局和区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人社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责任分工。区文广旅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 年龄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之间出生);其他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3. 服务期规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4. 其他事项。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56803(宿豫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27- 80798036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 (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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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简介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405/888412f2bc5944c19b4dc54d31e68ba4.shtml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http://www.njqi.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事部门邮箱:nj_zjyzp@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考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基本信息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00。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25-8667381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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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基本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405/t20240509_466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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