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峨眉山市将于2024年5月8日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峨眉山市2024年上半年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202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4-B604。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峨眉山市2024年赴高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及地址报名当天告知;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成立现场考核小组,由现场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7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正式毕业后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其余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核招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本轮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主要项目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安家补助10万元/人;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两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人;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或6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两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眉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33-5555344)。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index.html)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公布,后续相关事项只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其他未尽事宜,请应聘者及时主动与峨眉山市相关单位联系: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0833-5522782;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0833-5486253;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9004;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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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峨眉山市2024年上半年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峨眉山市2024年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市人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

文章来源:http://www.emeishan.gov.cn/emss/rszk/202404/684538bdec7a4475ab3e493be26a2ced.shtml

2024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选聘)27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选聘)27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南江实际,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职位(岗位)详见《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南江县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应当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受过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18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考调(选聘)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借调(含以帮助工作、跟班学习、顶岗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到上级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最低服务年限;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南江县党政中心715室。报名免费,考务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职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①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文旅新区所辖乡镇还需经文旅新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参工依据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④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考调(选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干权限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职位(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等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南江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2.面试

面试由考调(选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调(选聘)计划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本次考调(选聘)面试平均分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予以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职位(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选聘)名额之比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考调(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调(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考调(选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顶岗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调(选聘)单位提出。

(六)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选聘)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考调(选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调(选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人员,报南江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考调(选聘)工作纪律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不接受考调(选聘)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考调(选聘)。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如:四级主任科员不得报考拟任一级科员的职位)。

(五)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考调(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7-8226583(南江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股)

 

  附件:1.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2.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xlsx

附件2: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x

附件3: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 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938029.html

2024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选聘)27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选聘)27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南江实际,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职位(岗位)详见《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南江县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应当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受过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18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考调(选聘)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借调(含以帮助工作、跟班学习、顶岗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到上级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最低服务年限;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南江县党政中心715室。报名免费,考务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职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①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文旅新区所辖乡镇还需经文旅新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参工依据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④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报名时,考调(选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干权限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职位(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等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南江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2.面试

面试由考调(选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调(选聘)计划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本次考调(选聘)面试平均分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予以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职位(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选聘)名额之比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考调(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调(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考调(选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顶岗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调(选聘)单位提出。

(六)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选聘)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考调(选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调(选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人员,报南江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考调(选聘)工作纪律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不接受考调(选聘)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考调(选聘)。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如:四级主任科员不得报考拟任一级科员的职位)。

(五)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考调(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7-8226583(南江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股)

 

  附件:1.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2.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xlsx

附件2: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x

附件3: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 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938029.html

2024上半年四川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

2024上半年四川内江市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聘原则,经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威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共1名(详见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 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409室(咨询电话0832-8224775)。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注: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须同时提供资格文件和资格评审表);

4.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三)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综合知识》,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为确保队伍稳定,凡新考核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44886。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832-822477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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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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